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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整治停车秩序 商家必须开放门前停车泊位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08日09:45  中国广播网

  中广沈阳11月8日消息(记者郭威)从即日起,沈阳警方全警出动,在全市范围强化静态停车秩序。与此同时,在全市一些街路两侧及部分小区前施划公共停车泊位,同时,要求街路两侧的商家必须开放门前停车泊位,严禁收费。

  如今,沈阳市机动车保有量已达到近100万辆,日均办理新车注册600余辆。与高速增长的机动车数量相比,沈阳市公共场所停车场规划建设明显滞后。同时,一些驾驶员不遵守交通法,乱停乱放,加重道路交通拥堵。从今年3月份开始,沈阳市以“应划尽划”为原则,在市内五区和于洪区城区部分街路施划路内停车泊位12万余个。与此同时,深入挖掘可利用的道路资源,特别是在尚品天城、依云北郡等住宅小区周边具备条件的路段开辟了百余个小区周边道路停车场。

  在繁华商业区等车辆供需矛盾突出的区域,包括八经地区、北站地区、文艺路地区、中街地区、五爱地区、北行地区等支路及街巷路开辟了占道停车泊位,方便百姓停车。对主次干道不按位停放、不按规定方向停放的,对支路和小街小巷停车不入位且违反禁停标志、禁停标线的,一律依法处罚。对严重妨碍道路通行的,由交警拖移车辆至不妨碍交通或指定的地点停放;对不服从民警管理,阻碍民警依法执行公务或暴力抗法的,由属地分局依法严肃处理。

  沈阳市公安局加强对辖区内居民小区、小街小巷违法停车的管理,交警大队和派出所警力到沿街商户、餐饮娱乐场所、党政机关,逐一签订《机动车停车秩序管理承诺书》。警方要求各沿街单位要按“门前三包”要求,门前停车泊位不安装地锁,不作为私有停车泊位;建立门前停车管理承包责任制,有专人进行全天候看管,严格按照泊位数量停放机动车。同时,有专用停车场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对单位院内及地下停车场合理规划、科学施划停车泊位,提升停车空间和能力。

  目前,沈阳市仍有违规停车场乱收费现象。对此,公安机关再次重申:城市道路是社会公共资源,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占用牟利,所有占用道路设置的停车泊位,政府将进行统一管理。对未经公安机关批准私自设立的停车场、超范围经营、挪用、占用规划停车位的、伪造变造停车费收据的、强行收取停车费、损毁他人车辆的等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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