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沈阳11月8日消息(记者张静)据悉,“十一五”期间,辽宁省采取各级财政投入、受灾群众建房补助、社会捐助、特困户自筹等方式,共筹集资金15亿多元,为农村低保户、五保户和受灾群众新建住房6.5万户,维修住房2.7万户。
2006年,为解决农村困难群众住房难问题,辽宁省民政厅、辽宁省财政厅在全省启动了农村特困户危房改造工程,重点解决农村低保户、优抚户以及分散供养的五保户的危险房屋问题。
为了保证建房对象的准确性,辽宁省各地严格履行本人申请、村民代表大会评议、评议结果公示、乡镇政府审核、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审批结果公示的工作程序,各县区民政部门逐一与建房对象见面。所有建房户均实行“一户一档”。各地在政府补助足额到位的基础上,采取“个人筹一点、乡村帮一点、亲友借一点”的方式弥补资金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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