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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透露第三者可能被追究侵犯配偶权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08日13:14  长城网

    调查:你如何看待第三者可能被追究侵犯配偶权?

  婚姻专家:家庭暴力发生率高达三分之一受害者八成为女性“小三”有望被追究侵犯配偶权责任

  近日,在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2010年年会暨婚姻法颁布60周年纪念会上,婚姻法学专家透露,家庭暴力防治有望列入全国人大的立法规划,“小三”有望被追究侵犯配偶权的责任。

  目前,我国保障女性权利方面,主要法律有两部,即《婚姻法》和《妇女公益保障法》,两部法律都对“家庭暴力”问题做了约束。同时,上个月刚结束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上,多名委员也提到了妇女权益保障问题,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表示将会同相关部门,做进一步的调研。

  家庭暴力发生率高达三分之一

  家庭暴力堪称破坏家庭稳定的“杀手”。

  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会长夏吟兰教授指出,相关调研发现,家庭暴力发生率在三分之一左右,其中受伤害者有八成是女性,家暴防治有望列入全国人大的立法规划。

  “第三者”插足导致家庭破裂的现象屡见不鲜。夏吟兰指出,随着《婚姻法》的日益完善,如果一方对婚姻不忠,另一方有望通过法律来维护自己的人身权不受侵害。

  “第三者”或许会被追究侵犯配偶权,无过错方有望要求过错方和与之通奸的“第三者”赔偿其经济和精神上的损失。

  全国人大:将做进一步调研

  记者从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了解到,当前有效防治家庭暴力问题应当立足有关部门积极配合,执行好现行的法律法规,加大预防和反家庭暴力工作力度。

  对是否制定专门的反家庭暴力法,内务司法委员会表示,将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论证。

  此前,有31名全国人大代表提出,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贯彻落实还存在一些问题,家庭暴力时有发生,建议全国人大通过执法检查推动妇女权益的保障工作。

  法律链接

  法律约束“家暴”

  《婚姻法》第三条规定:“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行为导致离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文/记者温如军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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