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童幼儿园碰伤 家长索赔遇阻
因就医费用清单产生争执 园方承诺主动协商
本报讯(记者张颖川实习生黎幸)“就是园方没有尽到看护责任,他们怎么就不赔偿医疗费。”近日,家住双井的孙女士(化名)3岁的孩子在幼儿园内碰伤下巴,但在与园方协商赔偿时产生分歧。
孙女士告诉记者,9月底,她突然接到电话说,在双井某双语幼儿园上学的3岁儿子,在班上玩耍时,不慎将下巴碰到了讲台。
孙女士赶到幼儿园,看到儿子的下巴被磕出了一道约1厘米长的口子,整个下巴和衣服前襟被血染红。
她赶紧带着孩子去医院就诊,由于是托熟人帮忙,孩子第一时间得到了治疗,但孙女士未索要费用清单、就医手续。
事发后,孙女士就赔偿问题多次与幼儿园协商。孙女士表示,幼儿园态度恶劣,且负责人多次“避而不谈”。
随后,记者联系了这家位于双井富丽城附近的双语幼儿园的一位男负责人。
他表示,孙女士的孩子确实是在园内受伤的,园方确实在看护问题上存在责任,但由于孙女士无法出示就医的相关证明和手续,对于赔偿数目的问题仍需要和孙女士协商。
这名负责人称,将尽快与孙女士取得联系,协商赔偿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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