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口碰瓷骗158人13万元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孙某于2001年2月至2009年9月,先后在本市东城、西城、海淀等多处路口,利用自行车故意碰撞机动车后假意摔倒的方式,骗取139人共计12万余元。
2009年10月至2010年1月间,李某驾驶电动三轮车将孙某及其自行车送至多个十字路口处,孙某采用在人行横道内利用自行车故意碰撞机动车后假意摔倒的方式,骗取19人共计1万余元。事后两人予以分赃。
2010年1月8日,被告人孙某、李某在东城区北新桥被民警抓获。
公诉机关认为,应当以诈骗罪追究二人刑事责任。
开庭时间:11月9日9时30分开庭地点:东城法院第4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