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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政法委领导对量刑规范化改革工作作出部署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08日15:03  青海新闻网

  青海新闻网2010-11-08 14:57

  青海新闻网讯 11月8日,青海省委政法委召开全省量刑规范化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鹏新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省高级法院副院长李建青受党组书记、院长董开军委托,对全省量刑规范化改革工作作出具体部署。省人大常委会副书记、副主任刘晓,省政协副主席李忠保、省检察院检察长王晓勇、省委政法委副书记高煜等领导出席会议。省、州(市、地)各政法机关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高、中级法院审委会委员、刑事法官共200余人参加了会议。

  李鹏新书记在讲话中指出,全省各级政法委和政法各部门,要以总结改革试点经验为基础,切实增强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一定要从大局和战略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深入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其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事关司法体制机制改革的一项重大任务来抓,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稳妥、扎实有序地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工作,努力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李鹏新书记强调,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牢固树立与形势任务要求相适应的司法理念。要牢固树立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的理念,重视和加强刑事司法领域中的人权保障;要牢固树立定罪准确与量刑适当并重的理念,努力做到量刑精准、过程公开、刑责适当;要牢固树立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的理念,切实提高办案的质量和水平,充分保障诉讼参与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

  要以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为目标,切实提高司法的权威度和公信力。必须把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的重要举措,切实强化量刑程序意识,掌握科学量刑方法,提高准确把握法律精神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积怨、化解矛盾,实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有效解决同案不同判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让当事人及社会公众更多地了解、信任量刑过程,更好地认同、接受量刑的结果,让人民群众更加切身地感受到量刑规范化改革带来的积极成果。

  李鹏新书记强调,要以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为契机,切实提高公正廉洁司法的能力和水平。严格规范司法行为,不断提高办案规范化水平,确保审判规范高效、裁判标准统一、量刑公平公正;不断扩大司法民主,进一步提升审判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坚决杜绝“暗箱操作”,确保量刑的全过程在阳光下运行,真正做到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促廉洁;切实强化监督制约,进一步建立健全内外协调机制和案件评查、纠错机制,切实提高自我发现、自我纠错的能力,确保内部监督有效、外部监督有力,努力从源头上、从根本上解决好司法不公不廉问题。李鹏新书记要求,要以强化协调联动为保障,充分发挥各级政法机关在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中的职能作用。全省各级政法机关要按照省委政法委研究制定的《关于推进量刑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协调联动,确保量刑规范化改革环环相扣、有序推进。各级党委政法委要进一步加强对量刑规范化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及时研究解决量刑规范化改革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量刑规范化改革积极稳妥推进。各级政法机关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和配套措施,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整体合力,确保量刑规范化改革取得预期效果。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的对象和范围,加大法律援助的投入和保障力度,更好地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利。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新闻媒体,大力宣传量刑规范化改革的重要意义、取得的工作成果,以改革的实际成效赢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理解与支持,努力为深入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省高级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建青讲话中总结了我省试点法院量刑规范化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就深入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工作提出要求。各级法院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和省委政法委的工作部署,通盘考虑,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省高级法院按照分级培训的要求,继续搞好刑事法官全员培训,确保所有刑事法官深入了解、全面掌握量刑规范化改革的意义、内容和操作程序。各级法院一定要组织刑事法官认真学习两高三部的《关于规范量刑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最高人民法院的《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省委政法委《关于推进量刑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省高级法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实施细则》等文件和这次会议上李鹏新书记的重要讲话,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切实贯彻落实到刑事审判工作中。在党委政法委统一领导下,加强与公安、检察、司法行政等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争取更积极、更主动的支持配合。上下级法院之间更要步调一致地开展工作,并不断总结,不断提高,不断完善。省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要强化检查指导,注意及时总结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认真研究解决办法,并及时报告上级法院。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总结实践经验,要对好的案例、好的经验、好的典型,进行大力宣传,积极宣传量刑规范化改革的重要意义和实际成效,努力赢得全社会的理解与支持。(作者:张浩 袁继峰祁国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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