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昆明房产中介自曝家丑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08日15:44  生活新报

  骗交定金、找“托”忽悠人 虚构低价房源只为钓客户

  都市时报 记者 赵芳

  近年来,随着房屋交易市场规模的急剧膨胀,促使房产中介的数量直线增加,也让业内各种“猫腻”不断“创新”。面对如今“声名狼藉”的房地产中介现状,购房者苦不堪言,纷纷呼吁规范化管理与整顿。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员透露,住建部将讨论《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并很快公布。该办法将涉及房地产经纪人员、机构以及其活动,违规行为监管、资金监管等方面。此举,是否会对房产中介交易中的“猫腻”起到打击作用?本报记者调查后梳理了一下房产中介的那些“事儿”。

  中介炒房

  “自己掌握这么多资源,不炒房就是傻蛋 ”

  “有能力的中介,没有不参与炒房的。否则仅靠每个月收的那几笔中介费,怎么可能养得起这么多的从业人员呢?”昆明某知名房产开发商坦言房产中介的炒房现象。

  “自己掌握这么多资源,不炒房就是傻蛋。”曾做房产中介近6年的小庞说,房产中介最赚钱的项目绝对不是收取中介费,而是设法低买高卖,赚取高额差价,也就是“炒房”。“依照近几年的行情,昆明一家中型中介公司若参与炒房,中介费收入远不及炒房收入的三分之一。”

  小庞透露,家庭作坊式的小中介,因为资金不到位,只能靠中介费过日子。而业务员越多、名气越大的房产中介,越愿意炒房,因为利润比较大。名气较大的中介,迫于创品牌,往往将“不炒房”作为自己的广告语,但究竟是否做了,就天知、地知了。

  小庞总结,中介炒房的方式主要有三种。第一是认购,利用与开发商熟悉的优势,先拿到大批房源囤积涨价之后再转手,或者帮助开发商在二手房市场挂高价,以此推高楼盘整体房价。而在国家各种房产政策出台之前,中介还可以炒预售、炒楼花……这些更是低投入,大回报。

  第二,从二手房市场上吸收一些便宜的房源,转手获利。“每个中介借助自己的平台优势,每年总会碰到一些人急于低价出售房源的客户。这时中介往往选择自己买下,粉饰一番后再高价卖出。”小庞说,另外,中介比较喜欢设法压低卖房者的预期,并抬高购房者的预期,在尽力阻止双方见面的情况下,吃高额差价。

  第三,此前有中介为房产开发商包销整栋整层或一些尾盘。这不仅降低了房产商后期的销售成本,也便于自己巧舌如簧地加价卖房吃差价。

  “房价不断上涨是中介炒房的基础,低买高卖是中介炒房的核心!”小庞说,中介往往会使出各种手段,比如请“托”扮演买房者或者卖房者;比如在待出售小区派发高价卖房传单,制造该片区房价开始上涨的假象;比如花1万装修,多收3万的豪装费;比如一天一个价,制造房价不断上涨的紧张气氛……

  荣城房产副总经理毕国勇认为,几年前中介炒房的确是比较普遍的现象,但是现在随着市场竞争的激烈,炒房的机会也越来越少,而传统的低买高卖也不是那么容易了,而且如何定义中介炒房,政府对这个尺度的把握还是有一定的难度。

  模糊“定金”概念

  “这属于‘劳务费’,当然没有退还的理由”

  “房没买到,还差点折了5000元的意向金!”昆明一位广告从业人员吴小姐愤怒地告诉记者,前段时间,她通过昆明某连锁知名中介看中了一套50平方米左右的公寓房,一问价格,要比周边的房源每平米便宜500元左右。在中介的极力怂恿之下,她缴纳了5000元的意向金。但过了几天,中介打电话说房东不卖了,要么每平米涨800元,要么重新谈价,但是意向金不退。吴小姐多次和该中介交涉无果。“其实就算比当初说的价格高,我也许可以勉强接受,但中介的态度让人太失望了。还好我朋友也喜欢这套房子,最终才避免了损失。”吴小姐说,最令自己想不通的是,这么一家知名的连锁中介公司,为什么还要玩这种手段呢?

  记者走访了昆明10多家房产中介发现,他们都声称,收取意向金是为了帮助购房者抢房源。房产中介一般都会承诺:“如果交易不成功,这笔费用将如数退还。”但是结果却往往是“房没买成,钱也没了”。荣城房产副总经理毕国勇认为,意向金也算是购房者委托房产中介办事的一个“劳务费”,最终因为客户原因造成交易流产,那么这笔“劳务费”当然没有退还的理由。当然如果是一家正规的公司,意向金如何收取、什么情况下不退还都会提前告知购房者。

  “意向金其实也就是定金!” 云南震序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宏雷分析认为,中介其实也担心购房者“跳单”或者“毁约”,所以收取定金其实并不违法。但是中介在交易的过程中却将其称为“意向金”,目的是模糊“定金”的概念,当因为中介原因违约造成交易失败需要中介给予购房者加倍赔偿时,中介可以找借口不赔。但是若客户违约,房产中介公司很有可能将意向金说成是定金,不予退还。“意向金本来没有错,但是客户如果有意要签订购房意向合同时,一定要研究好约定条款,千万别贸然签约。”张宏雷说。

  [1]

  细数房产中介五大潜规则,请购房者小心提防

  房产中介的存在,为房屋买卖双方搭建起桥梁,方便了双方交易的达成。但是,该行业在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不容忽视。日前,记者走访了昆明部分房产中介并随机采访了一些市民后发现,房产中介存在5大猫腻。

  1 橱窗里的“低价房”只是幌子

  贴满房源信息的橱窗里,不乏让人心动的“低价房”,但是一旦有人去咨询,这套房不是刚被卖了,就是房主突然改变主意了!而这时候中介就极力推荐另外几套价位较高的住房。

  “我上半年想买房,去了南市区一家中介,他们告诉我了好几套价位和地段都比较适中的房子。但是当我提出要去看房时,中介就以各种理由推托,然后再推荐我看其他一些价格较高的房源。”刚刚置办了一套房产的王小姐提起自己的买房经历时仍气愤不已。“他们不是说房子卖了就是说房东又涨价了,和之前在橱窗内看到的信息根本不符合。”小王说,该中介公司的业务员还不时地向小王灌输:“现在房子很抢手,看准了一定要下手快,不然就如同橱窗内的信息一样,稍纵即逝!”

  这种做法就是虚构低价房源钓客户的常规手段。据了解,小王碰到的情况在昆明绝对不是偶然现象。比如今年8月16日,昆明某媒体调查了40多家中介后发现,昆明房产中介门面外贴的租房或售房信息,多数已“过期”,却仍贴着“忽悠”人。而当时中介还很直白地说,就是用这些有限的信息吸引购房者。

  2 低于2%的中介费背后藏猫腻

  “都签了合同,却在中介费上翻了跟头!”外地网友苏先生发帖说,自己刚购买了一套房子,当时该中介承诺收取1.2%的中介费,比其他中介要便宜近1个点。但是最终该中介公司却列出了一系列的费用——中介费1.17万元、过户代办费1500元、贷款费2000元、评估费800元,以及其他费用1200元,最终相当于总房款的2.94%。

  带着这位外地网友的疑问,记者昨日走访了昆明10余家房产中介,仅中介费一项,普遍的标准为成交额在2%至2.5%。但是个别小中介表示可以议价,但最低不可能低于1.5%,而品牌连锁中介多数要价3%且不讲价。

  “像苏先生这种状况在外地还是比较常见的,但是在昆明好像没见过类似报道!”小庞说,一般低于2%的中介费,购房者必须要警惕了,不良中介采取“分解”最终中介费的做法,其实在行内算得上是一个“潜规则”,昆明购房者不能因为没有类似报道而失去戒心。

  3 小心“包税”服务变成揩油黑手

  打开网络搜索,不难在许多购房论坛上找到,自己被黑中介吃了一部分“税收”的帖子。最常见的现象就是中介在交易过程中“包税”,利用的就是针对买卖双方贪图方便的心理提出“人性化”服务。由于中介公司熟知相关税收的征收方式,从而使用一些手段逃避部分税费。而很多不知情的购房者因为图省事,将所有税费都交由中介代办,给一些“黑中介”提供了可乘之机,这就造成了一部分钱落入了中介的口袋。

  而记者在网上搜寻发现,房产中介的“潜规则”还有很多,消费者在购房过程中,一定要具备一定的二手房交易知识,多对比几家,选择信誉好、证件齐的中介公司。

  4 教唆买卖双方签阴阳合同逃税

  说起买卖房屋中的阴阳合同,多数购房者都不会陌生——同样的一套房子,三方私下签一份阴合同,上面的价格是实际成交价,然后再向房管、建委等政府部门提交一份阳合同,这个价格实际上往往都低于实际成交价,这么做的目的只有一个——避税。

  昆明金星小区内某小型中介公司工作人马先生算了一笔账,5.5%的营业税,3%的契税,1%的所得税,如果再加上一些其他的税费,有可能购买一套房屋的成本,税费成本达到10%以上。那很多人都会产生避税的动机。

  “但是这对卖房者和中介都毫无益处!”马先生说,其实中介也不愿意承担这个风险,但是往往是购房者主动要求的,你不做其他家要做啊!中介其实只是为了促成这单生意的成交。就此,马先生认为,多数中介其实都希望,当国家出台严厉的处罚政策后,大家都能一致坚决抵制阴阳合同。

   5 业务员普遍都是无证上岗

  “昆明持有《房地产经纪资格证》的人,可能只占目前从业人员的一半。”昆明新迎小区某个体中介老板娘苏大姐,前两年从某国有大型企业下岗之后,通过学习考试获得了《房地产经纪资格证》,然后便开设了这家中介公司,从刚开始的一张桌子、一部电话、一张单车、一个员工的状态发展到今天。据熟人们保守估计,苏大姐近年来主要通过炒房,已经有了5套左右的房产在她名下了,而手下的业务员也发展到了5个左右。“其实啊,我们这家店,除了我,其他人都没有从业资格证!”苏大姐说,中介行业经纪人流动性大,很多人做了一段时间就转行了,大家都觉得没有考的必要。而购房者对经纪人有证与否也并不看重。现在的二手房购买者大部分不知道《房地产经纪资格证》的作用,就算知道有这本证,也不会特意要求查看。我们中介招聘经纪人的条件很简单实际——“肯吃苦、较机灵、态度好、看上去老实、房子卖得多。”便非常不错了。

  翻开招聘广告,我们发现,房产中介广招经纪人的信息依然比比皆是。虽然和往年相比,招揽人才的门槛仿佛提高了不少,但是却是偏重于“有从业经验、熟悉该行业”,“学历、证书”等要求却没有特别刚性的需求。

  小庞、马先生、苏大姐在这个问题上的看法都非常统一:就算政策再多,在房产中介行业内,仍旧会有不少人无证上岗。因为房产中介行业声誉差、工作强度高、收入差距大,多数从业人员都是失业或待业者,总体难以吸引到高素质人才进入,而部分中介也默认了多数业务员都不属于“正式员工”,他们只需要从事着寻找房源、带客看房、协调买卖双方、促成签约的工作。店内只要有两三个骨干员工持证便可。

  □新闻链接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即将出台

  购房者比较看好

  每笔交易,房产经纪人必须签下自己的名字,以保证其对所租售的房屋负责,而不是一股脑把责任都推给公司;在房地产政策尤其是涉及具体交易的规章制度发生最新变化时,房产中介有义务告知买卖双方,不能刻意隐瞒。同时,房产经纪经营场所须公示执照、收费项目、合同内容等,经纪佣金也要明码标价;规范房产经纪租房后群租给多人的行为……对于即将出台的《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不仅是购房者比较看好,不少房产业内人士也非常拥护。

  “很多事都怪罪到二手房中介上,这不公平。”苏大姐说,其实很多不合规的事情都是买家要求的。谁不愿在买房时少掏些钱、多省点事呢?而说我们炒房,也不合理,哪个行业不是希望低买高卖呢?只不过有个别中介在其中使用了不很合规的办法,扰乱了整个市场。 所以有个比较严格的条例来规范市场,对中介行业来说并不是什么坏事。

  荣城房产副总经理毕国勇认为,地产行业“潜规则”在前几年比较常见,但是随着现在竞争的日益激烈,品牌房产中介的越发扩大,这个行业也越来越“阳光”。“其实,《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中的多种规定,在很多地方早就开始实行了,昆明的很多品牌房产中介也早将此作为自己的企业准则,可以说政策的制定有一定的滞后性。” 毕国勇说,但是不否认,政策的正式出台,肯定会对这个行业带来更规范的行为准则,让房产中介行业更加健康地发展。

  “政策的出台肯定是好事!但是如何划定房产中介违规的标准还是有很大困难!” 佳达利地产策划经理刘建强认为,政策仅仅只是出台“管理办法”还远远不够,配套出炉的还应该有严厉的监管体制和处罚条例,否则出台再多的政策也是空谈。“总之,要完全规范房产中介市场,困难还非常多!”

  云南财经大学房地产与土地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张洪同样认为,《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如果要切实起到禁止中介炒房的作用,在细则上还需要全面客观地考虑。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