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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福成
我的一位朋友在省电视台工作,汶川大地震的时候,他们台决定拍一个公益广告。
公益广告的创意是:地震过后,灾区内房倒屋塌,一个小女孩在废墟上嚎啕大哭,然后就是呼吁大家援助灾区。
创意方案定下后,就开始找演员。
领导说,小女孩是这个广告短片中的唯一演员,必须要有真实的情感,必须要多选几个演员,精挑细选。
经过一番精挑细选后,还是近水楼台先得月,由我朋友的女儿来扮演片中的那个小女孩。
我朋友的女儿只有六岁,一个六岁的小女孩她能懂什么?更别说面对的是汶川大地震这样沉痛的剧情了。
拍摄开始了。
房倒屋塌,一片狼藉,但面对这些,小女孩没有任何感觉,更别说哭了。
房倒屋塌的镜头反反复复折腾了一两个小时,小女孩还是没有被感动,仍然不哭。
这让导演很为难。
最后,导演拿来了一些玩具,放到了小女孩的身前。
小女孩很喜欢,不大会儿就完全沉浸在了玩耍的乐趣中。
小女孩玩得正起兴的时候,导演突然把她的玩具摔在了地上。
心爱的玩具被摔坏了,小女孩看着凶神恶煞的导演胆怯地抽泣起来。
“别哭了,再哭,你爸爸妈妈就不要你了!”导演大声地怒斥小女孩。
听说爸爸妈妈都不要她了,小女孩嚎啕大哭。
OK趁小女孩进入了状态,工作人员在导演的招呼下立马抢镜头拍摄。
这个公益广告拍得很成功,在省台连续播放了两个多月,让无数人流下了感动的泪水……
两年后的今天,我听朋友谈起这个短片的录制过程,突然感觉脑袋像是被驴踢了,木木的,乱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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