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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面抢超市4万元 逃离前拆掉摄像头带走硬盘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09日02:30  华龙网-重庆商报

  本报讯(记者 尤先锋)“你去自首吧!”今年2月5日,陈某蒙面、持刀冲进杨家坪步行街一家超市,抢走4万元现金及监控设备后,曾经的同事发去短信劝他自首。但陈某最终还是踏上了逃亡之路。昨天,陈某因涉嫌抢劫罪在九龙坡区法院受审,他当庭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零9个月。

  蒙面持刀抢走超市4万元现金

  26岁的陈某几年前从老家四川自贡来到重庆,在杨家坪步行街一家超市工作。去年7月,陈某在超市用POS机刷卡套现被发现后,遭公司辞退。从此之后,他一直没有找到工作,但却常常去赌博。

  到今年年初时,陈某办理的几张信用卡已被他透支了2万余元,而房东也时常催促他交房租。为此,陈某寻思着怎么样找点钱花。最后,他想到了曾工作过的超市,想到了去抢劫。

  今年2月5日早上8时许,陈某在挎包里放了一把菜刀和一个口罩,提前来到该超市附近踩点。9时,他看到超市里面的几名员工打开超市大门后,遂戴上口罩,径直走进了超市办公室。

  “全部不许动!我是来抢劫的。”陈某随即从包里掏出菜刀堵在门口,并威逼一名工作人员打开保险柜。保险柜打开后,他又叫另外一人将4万余元现金装进包里。

  临走时,陈某害怕被超市里面的监控设备拍下,遂将监控摄像头和电脑硬盘拆下带走。超市人员随即报警。

  答应去自首但他却逃了

  陈某逃离现场后,先坐车到陈家坪买好到四川方向的车票,再返回石坪桥的住处。回到住处后,陈某对女友撒谎称他要外出旅游,留给女友几百元钱后踏上了逃亡之路。

  几名超市员工根据嫌疑人的声音和体型,怀疑他就是曾在超市工作过的陈某。超市李经理给陈某发去一条短信:“你去自首吧!”陈某收到短信后回复说:“我下午3点去自首。”但他最终还是辗转逃到了四川隆昌县,并在当地租了一套房住了下来。

  陈某甚至还布置好新房,准备将女友接过去一起过春节。2月10日,陈某在隆昌县等到的却是九龙坡区公安分局民警。

  昨天,九龙坡区法院审理后认为,陈某行为构成抢劫罪,当庭判处他有期徒刑10年零9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5万元。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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