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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获得失物并无所有权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09日02:40  京华时报

  吕女士问:我在拍卖会上买到别人丢失的东西,能取得所有权吗?

  炜衡律师事务所徐璞律师答:不能。依照法律规定,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

  本报记者李岩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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