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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规定符合标准困难家庭可申请住房补贴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09日02:46  汉网-武汉晚报

  本报讯(记者 黄峰) 昨日,市房管局通告称:符合标准的困难家庭,可到户口所在街道的社区服务站申请住房补贴;困难无房户可申请廉租房。

  今年7月,市人民政府调整了廉租住房保障准入标准,降低了保障的准入门槛。新标准为: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600元(含)以下,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2平方米(含)以下的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或发放住房租金补贴,或配廉租房。

  申请保障时应提交的资料:住房保障申请书、家庭户口簿、家庭成员身份证、家庭住房租约、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住房证明材料、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属于最低收入保障家庭的,须提供《武汉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属于孤、老、病、残等特殊困难家庭的,须查验相关证件或者证明材料。

  据了解,我市的困难家庭租金补贴按保障面积与现有住房面积的差额计发。按目前标准,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每人每平方米每月补贴10元,其他低收入家庭补贴7元。

  各区咨询电话:

  江岸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82835975

  江汉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85750654

  硚口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83764249

  汉阳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84844286

  武昌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88874402

  青山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50806124

  洪山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87525441

  蔡甸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84943415

  江夏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81824540

  东西湖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83080356

  汉南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84851353

  黄陂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85931347

  新洲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89357318

  投诉电话:

  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85482311(白天)85482039(夜间)

  武汉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85482443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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