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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立法 快报对话三大学者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09日03:10  现代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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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建波:北京大学房地产法研究中心主任,英国剑桥大学中国商法讲师,法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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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立家:

  国家行政学院公共行政教研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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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东和:独立经济学家

  我国将制定基本住房保障法

  意见稿正在征求各方意见

  新华社北京11月8日电(记者 崔清新 邹声文) 记者近日从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获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已形成基本住房保障法征求意见稿,目前正在征求各方意见,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完善。

  在2010年3月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有193名人大代表在6个议案中提出,我国现行有关住房保障制度的规定大都属于政策性规定,存在随意性和不稳定性。目前市场化商品房制度无法满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建议加快住房保障法立法进程,建立完善的住房保障体系和法律制度。

  全国人大常委会日前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关于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报告附件透露,针对这些议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表示,住房保障法的起草已列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国务院2010年立法计划,并已形成基本住房保障法征求意见稿。该稿规定了城镇基本住房保障标准、范围、方式,保障性住房的规划、建设与管理,住房租赁补贴,土地、财政、税收与金融支持,基本住房保障的组织落实,农村住房保障制度。目前,意见稿正在征求各方意见,并进行修改和完善。

  对此,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建议在法律起草过程中,认真研究吸收议案具体意见。

  住房保障法根本出发点

  是规定政府责任

  楼建波:

  住房保障法根本出发点

  是规定政府责任

  现代快报:尽管有人说,“住房保障法难圆住房梦”,但是这部法律还是承载了太多人的希望。“有关住房保障制度的规定大都属于政策性规定,存在随意性和不稳定性”,您怎么看这个问题?

  楼建波:我觉得住房保障法的一个根本出发点是规定政府在保障人民群众基本住房需求的责任,就是说明确政府应该做什么。就是说政府怎么把房地产市场管好,做好保障工作,使人民群众的住房需求得到满足。

  现代快报:1998年房改之初,“建立和完善以经济适用住房为主的多层次城镇住房供应体系”被确定为基本方向。回过头来,我们怎样看待当年的房改?

  楼建波:说到1998年房改的出发点,当时的情况是,有很多公房存在,城市居民有单位有工作的不管面积大小基本有房。由此,整个房改的目的是着眼于让人民群众住更大的、更好的房子。回过头去看,1998年的房改无可厚非。

  现代快报:和过去相比,困于住房的人群明显扩大了。房价也越来越成为买不起房的人的“噩梦”。

  楼建波:现在,真正的住房特困人群,不是40多岁、50多岁甚至更大年龄的人,而往往是刚刚毕业的大学生,包括刚刚开始到外地闯荡的年轻人。住房改革的目的,是让人民群众住得更体面。

  信息安全条例重在加强信息安全监管

  新华社北京11月8日电(记者 崔清新 邹声文) 记者近日从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获悉,目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已完成信息安全条例(报送稿),其中对信息网络环境下法律主体的权利、义务,各种危害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行为等内容作出了规定。

  全国人大常委会日前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关于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报告附件透露,针对这些议案,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认为,当前规范信息安全的法律法规有宪法、刑法、国家安全法、保守国家秘密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电子签名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以及数十部部门规章等。这些法律法规或规章对加强信息安全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内容分散、相互交叉甚至抵触的现象,影响了立法效力和执法严肃性,对信息安全监督管理造成不利影响。为此需要制定一部内容综合、法律效力较高的法律或行政法规。

  目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已完成的信息安全条例(报送稿)对信息网络环境下法律主体的权利、义务,各种危害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行为,网络科技创新,加强国际兼容等内容作了规定。对此,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同意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的意见,认为,互联网信息活动亟须法律规范,但网络世界形成的各类社会关系也是当前现实世界的各类社会关系,涉及多方面的法律规范,不可能通过一部法律进行调整。建议先通过制定信息安全条例等专项法规解决议案所提问题,同时就互联网立法问题展开深入调研,在条例实施和立法调研的基础上,提出综合性的立法方案,解决当前互联网缺乏法律规范的问题。

  有了信息安全条例,再制定互联网法似无必要

  竹立家:

  有了信息安全条例,再制定互联网法似无必要

  现代快报:信息安全,事关每个人的利益,但是在很多时候,不安全感还是伴随着我们,尤其是网络世界,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出现不安全因素,侵犯我们的利益。正因如此,人们对信息安全方面的法律抱以厚望。

  竹立家:制定信息安全方面的法律,加强信息安全监管,是国际上通常的做法。这和对国家安全、社会安全的态度是一样的。

  现代快报: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有人大代表建议制定互联网法、网络信息安全法等法律,那么互联网法和信息安全条例的关系是怎样的?

  竹立家:信息安全,涉及到方方面面的问题,互联网遇到的相关问题是其中一个部分。虚拟的互联网会遭遇黑客、病毒等问题,这是必须面对的。不过,我没有听说过互联网法,在已经有信息安全条例的情况下,单独再制定一部互联网法,似乎没这个必要。

  个税制度最终将采取何种方案需进一步论证

  新华社北京11月8日电(记者 崔清新 邹声文) 记者近日从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获悉,由于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仍处于改革过程,且在执行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最终这项制度将采取何种方案尚需进一步调研论证。

  在2010年3月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有62名人大代表在2个议案中提出,目前个人所得税法对工薪阶层和中低收入者存在税率偏高、税负过重的问题,建议修改个人所得税法,降低税率或提高工资薪金所得个税起征点。

  全国人大常委会日前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关于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报告附件透露,财政部认为,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05年、2007年两次修订个人所得税法,提高了工资、薪金所得费用扣除标准,使纳税人工资、薪金所得实际税负明显降低。但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仍在改革过程中,最终将采取何种方案还需要进一步调研论证。

  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认为,个人所得税制度是调节国民收入分配的重要手段,完善这一制度在当前具有重要的意义,建议有关部门根据议案意见和居民基本生活费用等情况的变化适时调整工资薪金所得费用扣除标准,加强个人所得税方案的调研论证,及时启动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工作。

  调节个税起征点要进行博弈,可逐步、适当地提高

  刘东和:

  调节个税起征点要进行博弈,可逐步、适当地提高

  现代快报:财政部的表态说明,个税制度改革方案仍未确定。不少网友表现出焦急的心态,由于物价的明显上涨,提高个税起征点的呼声日渐高涨。

  刘东和:站在财政部的角度,假如说,个税起征点从现在的2000元提高到2500元,看起来500元不多,但是这样一来会有很多人“漏”掉。个税起征点就好比是高考分数线,考生希望分数线低点好,财政部也希望个税起征点低点好。毕竟,财政的刚性支出需要刚性收入来支撑。然而很多低收入人群还处于边际地带,税负增加一点可能对高收入者而言无所谓,但是对低收入人群来说就很“疼”。个税起征点往上一点往下一点会影响很多人,我觉得要调节个税起征点,必须要由经济学家、统计学家和民众一起进行讨论,要听取民意,不能想当然。

  现代快报:从2007年到现在,已经有3年没有调整个税起征点了。

  刘东和:我不赞成一缺钱就征税的做法,我赞成逐步、适当地提高个税起征点。如果想维持个税起征点不变,那将是荒唐的,但是谁也不能一下子提到很高。最终应该是各方经过博弈互相妥协的结果。

  本版“对话”撰文 快报记者 刘方志

  引语

  “应该把廉租房制度法制化,先解决好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问题。”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土地管理系博士后、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周威

  “住房保障法应该把存在住房问题的人群都纳入保障,分层次建立体系。这要求政府发挥更大的作用,然而,现实是,政府已经被土地财政绑架了。”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会发展部副部长林家彬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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