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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舟子遇袭仅获赔5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09日03:11  现代快报

  昨天,备受关注的“方玄昌、方舟子遇袭案”的民事赔偿部分有了结果,北京石景山法院判决肖传国等5人承担连带责任,赔偿方舟子500元,赔偿方玄昌2174多元。而此案的刑事部分审判则以二审法院驳回肖传国、戴建湘的上诉、维持原判而告一段落。

  “法院判决赔偿我500元,太可笑了。”方舟子告诉记者,“我问了判决书的内容,石景山法院判决肖传国等人赔我500元钱,不是为了让我请客用,而是因为我八次配合警方调查产生的误工费。”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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