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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办“包二奶”别往“小三”身上使劲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09日04:38  大众网-齐鲁晚报

  □周明华

  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会长夏吟兰教授日前指出,随着我国《婚姻法》的日益完善,如果一方对婚姻不忠实,另一方有望通过法律来维护自己的人身权不受侵害。“第三者”或许会被追究侵犯配偶权,无过错方有望要求过错方和与之通奸的“第三者”赔偿其经济和精神上的损失。(据11月7日《南国都市报》)

  在法办不了“包二奶”的主子,控制不了“包二奶”者的性冲动的情形下,掉转方向,跑去法办“二奶”,欺负“小三”。用不着细想,就觉得别扭,这是专捡软柿子捏的孬种行为。而且依据《婚姻法》去修理“小三”,还违背该法的调整宗旨。《婚姻法》主要是为了解决夫妻双方关系破裂后可能出现的利益冲突,调整老公与老婆的经济与社会关系,而非一证在手,就意味着二者放弃各种自身权利。

  富豪在婚内包养“二奶”的有,而贪官包养“小三”均是将手中人民赋予的公权,当成满足私欲的春药。在这种私欲满足过程中,本该到场的制约机制却长期缺失。

  所以,遏制“包二奶”的最佳路径是驯服权力,这是一记刹手锏,因为没有“包主”哪来“小三”?只有切断这些潜在贪官的“包养费”供给路径,才能让他们无法养“小三”。这就需要让公权时时和处处得到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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