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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部委:垃圾焚烧企业须公布环境报告

  我国要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开展二恶英排放总量控制试点工作。环保部、外交部、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务部和国家质检总局九部委日前联合发布《关于加强二恶英污染防治的指导意见》,提出二恶英污染防治的路线图和时间表,到2015年,我国建立比较完善的二恶英污染防治体系和长效监管机制,重点行业二恶英排放强度降低10%,基本控制二恶英排放增长趋势。

  依照《意见》,新建焚烧设施,应优先选用成熟技术,审慎采用目前尚未得到实际应用验证的焚烧炉型。废弃物焚烧企业应向社会发布年度环境报告书,主要工艺指标及硫氧化物、氮氧化物、氯化氢等污染因子应实施在线监测,并与当地环保部门联网。污染物排放应每季度采样检测一次,应在厂区明显位置设置显示屏,将一氧化碳等数据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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