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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高院”司法官涉贪案裁定 2保两2续押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09日08:54  台海网

  台海网11月9日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检方特侦组侦办台湾“高等法院”司法官涉贪案,8日将全案起诉。台北地方法院漏夜开移审庭,9日凌晨裁定台湾“高院”法官陈荣和、蔡光治继续羁押;台湾“高院”法官李春地、前法官房阿生200万(新台币,下同)交保;检察官邱茂荣获释。

  台检方特侦组8日依触犯贪污治罪有关规定,将李春地、陈荣和、蔡光治、房阿生、板桥地检署检察官邱茂荣等13人起诉,蔡光治被求刑24年、陈荣和被求刑18年。检察官认定,相关被告在前苗栗县长何智辉铜锣案、前法官张炳龙贪污案中,涉嫌行、收贿。

  台检方特侦组8日起诉后,将全案移审台北地方法院。台北地院8日下午完成抽签,由审判长周占春、受命法官何俏美、陪席法官林柏泓组成合议庭,并于8日下午开移审庭。历经近11小时讯问,9日凌晨约3时裁定。

  包括陈荣和、蔡光治、蔡女性友人黄赖瑞珍、律师邱创舜、邱妻段美月继续羁押;李春地、房阿生获交保并限制出境、住居;邱茂荣则停押获释。

  开移审羁押庭时,高龄67岁的蔡光治因身体不适、血压过高,先行接受讯问。蔡在开庭时说话有气无力,对起诉内容一概不认罪,强调自己说和何智辉是交情30年的好友,曾一起吃过饭,但不记得有出游,也没有收受何智辉贿款帮何脱罪。

  蔡光治说,自己有高血压、心血管等疾病,在等待开庭时,血压一度飙升,检方认为他有逃亡之虞,实在是太瞧得起他,全身都是病,“还能逃到哪去?”;陈荣和也否认收贿,反批检察官歪曲事实,自己从没接受何智辉招待,也没收贿,起诉书称在他办公室扣得的130万元现金,是父母过世奠仪收入及表弟标会款项。

  

  李春地则坦承邱茂荣曾希望他帮忙,判何智辉无罪,他在审理时认为何智辉应构成业务侵占罪,但不涉贪污罪,是经其它法官评议,案子才改判无罪。李春地也以自己有心血管疾病、担心会中风,希望能具保停押。

  房阿生则对检方起诉内容表示“没有意见,认罪”,并称自己收钱是一时胡涂,拿到钱也不敢用,还退还给拿钱给他的蔡光治;邱茂荣也坦承犯行,但强调没有去影响法官审判。

  检察官则当庭表示,应继续羁押蔡光治、陈荣和,因为审判有可能是蔡光治等人“人生的最后一战”,有可能为躲避司法追诉而逃亡。

  合议庭审酌认为,李春地、房阿生虽犯罪嫌疑重大,但在法庭上坦承罪行,说词前后一致,准予2人交保停押。而邱茂荣证词虽略有出入,但可由监听译文补足,法官认定无羁押要件,裁定释放;其余被告除犯重罪,另有串供之虞,裁定继续羁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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