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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以房养老” 我没房咋办?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09日09:02  生活新报

  薛世君

  民政部部长李立国透露,我国目前有失能老人1036万,半失能老人2135万,大中城市空巢家庭达到70%。如此严峻的养老形势该如何解决?在全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会上,“以房养老”这个老话题被再度提起,民政部副部长甚至将其纳入下一阶段工作的引导方向之一。(11月8日《扬子晚报》)

  且不说“但存方寸地,留于子孙耕”、给子女“挣家业”的传统观念,即便是实行“以房养老”模式,可目前我国有房产的老年人毕竟是少数,尤其拥有优质房产资源的老年人更是集中在城市,“以房养老”只能顾及少部分老人,当配菜甜点可以,当主菜就“鞭长莫及”了。一般而言,有房产的,经济条件就还可以,没有“以房养老”的必要;而没房产的,经济条件相对较差,却没有“以房养老”的资格。有房的用不着,没房的够不着,这就是“以房养老”的现实悖论。再说了,我国的房产都有一个“70年大限”,老年人的房子一般都住了几十年了,剩下的这段产权期,价值能否对冲养老成本,“续期”风险如何承担?这都是悬而待解的问题。

  在现代社会,社会化大生产逐步取代了家庭经济模式,与此呼应,“子女养老”、“多子多福”的传统家庭养老模式也应该被社会化保障模式取代,简单来说,就是由政府和社会建立一个养老保障体系,“替儿女尽孝”,这是现代政府的职责所在。但是,“以房养老”其实是预支自己的财富,说白了就是“自己养老”,技巧变通了一下而已,就像以前是要全款买房,现在可以按揭买房了一样,不管怎么按揭,钱还是得由你自己来出。这很难说是一项社会“福利”,甚至有吞噬个人财富之嫌。

  退一步讲,即便“以房养老”模式正当性十足,有房者可以“以房养老”,那么,没房者咋办?似乎只有坐视养老待遇的差别日益扩大。众所周知,我国目前的养老保障待遇参差不齐,不仅在城乡之间存在巨大差异,即便在同一个城市,也存在“机关单位职工养老金—事业单位职工养老金—企业职工养老金”的显著差异,待遇逐级递减。这种不公多年来广受诟病,如今,“以房养老”模式势必再添一种有房者和无房者之间的差异,我国养老保障体系的公平性更加堪忧。

  数据显示,我国养老床位总数仅占全国老年人口的1.59%,不仅低于发达国家5%-7%的比例,也低于一些发展中国家2%-3%的水平。对于目前的养老保障体系而言,最要紧的一是将没纳入养老保险的老人“养”起来,即“查漏补缺”;二是尽力提高过低的保障水平,即“水涨船高”。一言以蔽之,就是先把蛋糕做大。这种“雪中送炭”才迫在眉睫,而“锦上添花”之举则似乎不宜急于求成。盯着老人的房子琢磨事儿,不是“保障”之举,靠房子“换”来的保障也难以体现“社会福利”的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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