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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公积金新政以"收件"时间为准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09日09:40  汉网

  汉网消息 (记者 黄峰)“我在金山大道一楼盘买了套房子,属第三套房,结果售楼部里代办的两个银行都说,公积金不能贷了。”昨日,购房者徐先生不解地问,不是说武汉本地细则还没有出来,怎么就不受理了,有这回事吗?

  购房者余女士向记者咨询,代办银行称11月3日公积金新规定已经执行了,要她准备五成首付,贷款将按1.1倍利率执行,不知道是真是假。

  公积金贷款已成为近日咨询最多的房产话题。购房者最关心的,是公积金贷款新政执行的时间点如何界定。如果从11月3日四部委公积金新政出台时间为准,那么,很多正在办理的都将推倒重来。

  昨日,记者在武汉公积金中心办理窗口看到,公积金贷款按以往的政策正常受理,还没有按新政执行。而最新消息是:目前,武汉公积金新政正在报批,其内容与国家四部委规定完全一致,近日将出台。目的是从严控制贷款,抑制投机炒房。

  记者从公积金中心获得的权威消息是:武汉公积金新政执行时间点不是11月3日四部委发文的时间,将以武汉本地细则发出的时间为准。即在本地通知下发以前,只要公积金办理窗口受理“收件”的,都将按老规定执行;如果没有“收件”,即使签订了贷款合同,也将按新规定执行。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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