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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拿到房钥匙却要缴去年暖气费?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09日09:40  三秦都市报

  采暖期将至,本报的“问暖热线”每天都接到不少市民的投诉和咨询。昨日家住富力城的张女士打来热线称:“我是去年11月2日签订的购房合同,今年3月17日才拿到钥匙,但是物业却说要我缴去年暖气费的50%,不知道这样是否合理?”

  对此,该小区物业办工作人员对记者说:“我们这里的暖气费是由供热公司直接收取的,这种情况可以咨询一下热力公司。”而当记者咨询热力公司时,对方说:“这种情况按理来说是不用收费的,如果是在去年供暖之前交的房子就必须收取50%的费用,业主现在需要和物业进行协商。”随后,记者又将此情况反映给物业,对方则说:“那我们会给业主提供证明,证明里会写清楚业主什么时候拿的钥匙。我们对收费有一个明确的时间范畴规定,在‘地产客服’通知您收房时,就开始产生首期物业费,同时也开始产生暖气费用,这个时候物业也会通知业主办理交房手续,暖气费是和首期物业费同时产生。”

  参与方式:“问暖热线”:029-82243110

  “问暖信箱”:jingjixinwen@163.com

  首席记者 姬娜 实习生 董怡 向西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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