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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舟子不满赔偿调侃“请客用的”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09日12:14  法制晚报

  遇袭获500元民事赔偿

  方舟子不满赔偿调侃“请客用的”

  本报讯(记者李奎)方舟子遇袭案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昨日有了一审判决,方舟子获赔500元,方玄昌获赔2174元。

  据了解,就在10月10日肖传国等5人涉嫌寻衅滋事罪庭审前一天,方舟子和方玄昌向石景山法院提出附带民事索赔请求。方舟子对肖传国提出的索赔内容主要是未能如期向媒体交稿带来的稿酬损失,要求肖赔偿其误工损失4000元。而方玄昌索赔的9300元主要包括误工费、医疗费、营养费等。

  昨天,石景山法院一审判决肖传国等5人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方舟子500元,赔偿方玄昌2174元,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在得知判决数额后,方舟子显然并不满意,他在微博中称:“赔偿我500元是什么意思?让我请客用的?”

  今天上午,记者致电方玄昌时,他表示司法机关对肖传国等5人的定罪量刑畸轻,而附带民事赔偿他已不太关心。

  新闻背景

  6月24日晚,《财经》杂志编辑方玄昌下班回家,遇两名男子持钢棍从背后袭击,留下7处伤口。8月29日傍晚,方舟子在北京住所附近遭遇两名男子袭击,受了轻伤。

  9月21日晚间,北京警方宣布已逮捕上述两案的犯罪嫌疑人肖传国等5人。

  11月4日,该案刑事部分在市一中院终审宣判,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肖传国等5人拘役。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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