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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超勇不该离去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09日15:21  汉网-长江日报

  刚刚大学毕业,刚刚与国企签下就业合同,张超勇就被查出白血病。事业还未起步,人生刚刚开始,得这样的病真是不幸。而更不幸的是,姐姐与他配型成功,却因为交不起30万元手术费,张超勇不得不“自愿放弃治疗”。(据6日湖北经视报道)

  一个风华正茂的青年, 这样的“自愿放弃”一定是痛苦的。如果是因为医疗技术无计可施,可以说绝望大于痛苦;如果因为缺钱能救而不救,那一定是双倍的痛苦与绝望。作为生命的同类,这样的痛苦与绝望,让我们心里五味杂陈。

  张超勇不仅放弃治疗,而且作出决定,身后将遗体捐献给社会,让有需要的人各取所需。这个不幸的人以宽广的仁怀证明,他不只是一位可以被毁灭但不可被打败的勇者,也是一位宁愿放弃自己的生命也不放弃责任担当的志士。起先,胞姐不同意,老母不同意,但最终都同意了。我不知道,这样的同意在她们的内心会有怎样的挣扎。

  电视画面上,红十字会工作人员登门向张超勇郑重其事地承诺:在你不幸之后,我们保证实现你的愿望。或许,红十字会不会有专项资金为张超勇支付手术费;但以灾害救护、社会救济为天职的红十字会,面对自愿放弃的生命也只能表示爱莫能助的冷静,让人感到张超勇的选择似乎不能不如此。

  我不清楚白血病脊髓移植手术费为何一定要30万元,也不清楚像张超勇的遭遇,可救而不救是否就算正常。但我深信,对一个文明社会而言,能救而不救,哪怕这种不救是在患者“自愿放弃”的名义之下,也是有违人道的悲剧。张超勇不该离去。社会也不该放弃“自愿放弃”的生命。

  社会的担当其实是人类自身的担当。在自然灾害面前,不遗余力拯救生命,是我们互相的支撑与温暖。在汶川大地震中,我们创造了很多拯救生命的奇迹。为了一个普通生命的获救,可以调动一切、不惜一切,只要有百分之一的希望,必尽百分之百的努力。相对而言,张超勇面临的生命危机简单得多,如果我们以同样的生命意识施以援手,一个风华正茂的生命就会得以延续,社会文明的温馨就会更加慰藉世道人心。

  大而化之的泛泛而谈,当然不能解除张超勇面临的实际困境。我想,既然签订了就业合同,他就是一个有单位的人,而这份合同中应该包含国家规定的“五金”内容,也就是说张超勇应该是一位享受医疗保险的职工。也许这份保险的含金量十分有限,不可能为其支付全部医疗费用,但作为一家国有企业,应该有能力想些办法(比如借贷或一定的补助)帮他迈过这道生命的坎。不论从企业伦理的角度,还是企业社会责任的要求,拯救一个年轻的生命,都是功德无量的善事。

  我还想过,不仅张超勇自己不该轻言放弃,身边的亲人更不能有放弃的想法。也许贫困是一座大山,也许放弃的初衷是不想拖累更多的人;但可以手术,而且配型成功,生命就没到绝望的境地。我们可以想尽一切可能筹款的办法。

  由张超勇我又想到正在进行的医疗改革,不知改革的设计者们是否考虑过,当出现张超勇式的困境时,是通过有效的制度保障他们走向再生,还是继续坐视他们“自愿放弃”生命?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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