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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购之后再限价 专家表示不可取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09日16:54  新民网

  【新民网·独家报道】今日有媒体传出,有关部委正着手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当房价大幅上涨时,省级物价部门有权对房价进行直接行政干涉。业内专家认为,控制房价切忌病急乱投医,采取单纯限价并不可行。

  据悉,根据该办法,当房价出现较大幅度上涨时,经省级人民政府同意,省级物价部门有权直接出手限制商品房销售价格,如直接限制利润水平、直接限定销售价格等。

  对此著名房地产专家蔡为民在接受新民网记者采访时指出,如果单纯的采取限价行为,无异于病急乱投医。“在没有解决土地价格,供应不足等问题的前提下,盲目采取限价措施不但无法解决房价上涨过快的问题,还会造成市场的混乱。”

  而对于有人以《价格法》作为依据,认为采取该措施有法可依时,蔡为民认为这两者之间是否有关联还有待商榷。“与普通商品相比,房地产涉及的面要广的多,简单的套用《价格法》显然不是很合适。”

  中房信分析师薛建雄则向新民网记者表示,政府即使要出台这样的限价政策,也应在保障房建筑规模取得重大进展后再进行。“从这两年政府要求80%的土地向保障房和中低价房供应来看,再经过几年巩固出台这样的政策也不是不可能。”

  但他同时也强调:“如果只是简单的限价,不控制供应的话,那限了也是白限,只会把市场搞的更乱。”(新民网记者 朱正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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