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通讯员 黄文英 叶培彬
本报记者 徐锡思
本报讯 公司网点没有到达的地方,快递员还是把单接了,发现之后退回给消费者,竟然要索取两倍的快递费!昨日,在工商部门的帮助下,消费者刘先生总算要回了38元快递费,12元车费也得到补偿。
上月20日,刘先生通过“顺风”快递公司寄送物品到三明建宁县,但两周之后,东西被退了回来,快递公司的解释是在建宁没有快递点,导致无法派送,并收取了消费者往返双程快递费38元!对此刘先生无法接受,要求“顺风”公司合理解释、退回快递费,无果之后拨打12315投诉。
南安市美林工商所执法人员指出:邮寄的东西没有到达目的地被退回的话,应该是一分钱不用收的,更不应该加收快递费。经调解,“顺风”公司退回快递费38元给消费者,并补偿消费者差旅费12元,共计50元。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