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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医院护理费我省年内不调整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10日02:14  华商网-华商报

  本报讯(记者 李琳) 近日,一则“北京市公立医院护理费最高拟涨10倍”的消息,再次引发公众对医疗价格的热议。记者昨日从省物价局了解到,我省年内不会调整公立医院护理费。

  调价是因要提升服务?“北京的护理服务价格调整方案与卫生部推出的优质护理服务工程有关。”省内一家三级医院的护理部王主任如此分析。

  据悉,今年卫生部确定72所重点医院作为首批“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重点联系单位,目标是为病人提供全面、全程的护理,以此来扭转目前依靠家属或聘护工来护理住院患者的局面。我省的陕西省人民医院、西安交大二附院、西安市第四医院等医院也在首批重点联系单位之列。

  我省已有医院提调价申请 昨日,陕西省物价局行政事业收费处相关负责人说,已有试点医院提出护理费调整要求,但在年内不会调整。该负责人认为,因试点医院有限,是否调整或何时调整要看国家统一政策。目前我省护理费仍执行2002年标准,即三级、二级、一级医院Ⅰ级护理每日依次为:10元、8元和6元。

  不能以优质为由乱涨价 西安市民田女士说,她母亲因骨折已住院1个月,护士每天只是负责换药和输液,照顾病人基本都是家人做。卫生部推出优质护理服务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为患者服务,降低患者的经济负担,而不应该以优质服务为借口涨价。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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