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早在今年7月7日,兰州就在其出台的楼市“新政”中提出了“限购令”,11月5日召开的兰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又原则通过了《关于进一步调控房价的意见》,其最主要的一条就是对今年7月7日兰州《关于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实施意见》中“非本地居民在兰州购买住房不得超过一套,本地居民家庭在兰州购买住房不得超过两套”的规定,调整为“本地居民家庭(指近郊四区居民家庭)、非本地居民家庭在本市购买住房均不得超过一套”,同时限定年龄未满18周岁的居民不得在本市买房,以保证有限的房源用于自住型需求。综合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