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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方 分摊!
赔偿款和医疗费,你要出24000元
包工头 委屈!
1万多的工钱赔了,还要倒给7000元
新都一下水道在建工地,4日下午发生垮塌,造成4人受伤,其中作业坑内3名工人被埋(本报11月6日曾报道)。
前日,所有伤者与施工方达成协议,接受赔偿并尽快出院;而现场带班负责人王明全,则被告知需分摊赔偿费用,否则其自带的工具、车辆将“暂时不能带走”。
伤者已经全部出院
事故发生的第二天一早,施工方负责人徐德鑫为受伤工人垫付了治疗费,检查结果下来,4名工人的伤情都比较稳定。
8日,徐德鑫带着4份协议再次来到医院。“赔偿营养费、生活费、误工费共XX元,以后无论发生任何事,不得与有关公司和徐德鑫有任何牵连。”苏德军的复述并不完整,“一式两份,4个人就是8份,签了字盖了手印,然后都被徐德鑫拿走了。”
据苏德军讲述,他的舅子余子明获赔1万元,儿子苏建明获赔12000元,妻子余孝兰获赔4000元,他自己获赔6000元。
8日晚,4名受伤工人都出了院,并分批回了老家。
“包工头”工具和摩托车被扣
现场带班负责人王明全,也就是俗称的小“包工头”,苏德军等7名工人,就是由他带来做“活路”的。
昨天,王明全找到徐德鑫协商结算工钱,却被告知:之前支付给工人的赔偿款以及医疗费,要由双方平摊,其中一部分由工人的工资冲抵。王明全被要求一共支付24000余元,“5天施工的材料费、生活费,本来最后应该结给我1万多元。”冲抵后,还需要他“倒给”7000余元。
王明全有他的委屈,一方面他担心被工人追讨工资,另一方面他认为自己在垮塌前提醒过施工方,事故本可避免。
王明全现在连自带的工具和摩托车也拿不回来,“徐老板喊我先把7000元给了再说。”
“工人全部出院了,我还安排了车送他们回去。”徐德鑫表示,善后工作包括与工人签订协议,支付误工费、生活费等,“王明全未负任何费用,自始至终,钱全部是我们支付的。”徐德鑫不愿透露具体赔偿款额,他表示,“这是我们内部问题,解决了就好。”
律师说法>>>
施工方的要求合法
四川发现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刚:工程“大包小”的情况很普遍,发生事故后,小老板王明全作为受伤工人的雇主,应负主责;徐德鑫明知王明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仍然将工程分包予他,需负连带责任。因此,徐德鑫要求王明全分担事故责任是合法的,具体方式则由双方协商。 早报记者黄云摄影肖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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