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报记者 邱延波/文 袁晓强/图
11月8日、9日,本报连续报道登封市运管所参与经营运输公司一事,昨天,登封市交通局表示已经成立调查组调查此事。
【进展】
运管所:纪委成立调查组正在调查
昨天下午,记者再次来到登封市运管所,运管所弋书记见到记者后,开门见山地说:“这个事儿我不再说什么了,现在纪委已经成立调查组,正在调查。具体情况你们向局里(登封市交通局)去了解吧。”
随后,弋书记把登封市交通局纪委副书记王伟的电话告诉记者,让记者直接找这名纪委副书记。
交通局:“我们出现问题会坦然面对”
在登封市交通局,该局纪委副书记王伟告诉记者,登封市交通局确实已经成立了调查组。
“但是,因为目前正在调查,任何事情不会给你透露。”王伟说,调查组目前已经着手问了一些材料,针对报道中提到的问题,他们会一个一个调查。
“这是个严肃的事情,在调查结果出来之前,我们登封市交通局包括我们的二级机构(登封市运管所)不接受媒体采访,也不发表意见。我们出现问题的话,会坦然面对。对于报道和网友的质疑,我们会一一澄清。”王伟说,调查需要有一个过程,过不了多长时间就会出结果,但具体时间还不能确定。
王伟称,关于登封市运管所的一切问题,不管是车票问题还是运管所参与经营运输公司的问题,他都不会说。调查组在调查清楚之后,他们将会给今报包括其他媒体一个正式的书面答复。
郑州市交委:总得给几天时间
昨天上午10时许,记者联系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今报报道之后,他们非常重视,当即下发了通知,要求登封市交通局成立调查组调查此事。“做任何事情总得有一定的时间,我们已经在调查此事了。其他情况我无法了解,也无法告诉你。等调查完了,我们拿到材料再给大家通报。”这名工作人员说。
登封市地税局:私印车票绝对不允许
通达公司的车辆不给乘客正式的车票,而是在乘客索要时才给一张自己私印的小薄纸条,这种情况是否属于偷税漏税?
昨天下午,记者联系登封市地税局。地税局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任何客运车辆都必须给乘客正式的车票,如果不给车票就等同于偷税漏税。
私自印刷小薄纸条当车票,这种情况“是绝对不允许的”。
车主李国军说,据他了解的情况,通达公司下属的车辆一直是不给正规车票的。有一段时间,登封市地税局还“找过他们的事”。
■说法
律师:全因狭隘的地方保护主义作祟
天之权律师事务所郑州分所律师张少春认为,如果通达公司确系登封市运管所出资或参股经营,则已犯了“大忌”,应当将此事追责到底,追究相关人员的党政纪责任及法律责任;此外,物价部门和税务部门也应立即介入,查证通达公司涉嫌偷税漏税及其他违法事宜。
张少春说,我国在二十年前就多次明文规定,党政机关不得办企业和商业。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制止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规定》要求,党政机关,包括各级党委机关和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隶属这些机关编制序列的事业单位,一律不准经商、办企业。
凡参与违法经营活动或为其提供方便的干部、职工,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其中的领导干部要从重处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惩处。
所以,如果通达公司确系登封市运管所出资或参股经营,则登封市政府应追究该运管所相关人员的党政纪责任及法律责任。对于通达公司私自印制“车票”的行为,物价部门和税务部门也应立即介入,调查其是否存在偷税漏税等违法情况。
此外,对于李国军等人来说,他们可以持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向登封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要求归还该运管所查扣的车辆。而后,他们还可以向法院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状告对方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
最后,张少春律师指出,其实这起纠纷的背后,关键仍是利益博弈。正是由于个别基层行政机关狭隘的地方保护主义作祟,不愿意让挂靠郑州市交运集团的运营车辆介入分羹,才出现目前这种让社会惊讶的事件。对此,登封市运管所应作出详细解释,才能上慰领导、下抚群众、中间对得起自己的乌纱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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