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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热站亏损,咋让居民埋单?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10日06:30  河北青年报

  ■小区换热站运行亏损,物业要求居民交齐亏损费才能供暖

  ■物业公司表示,如果亏损的运行费不补齐,换热站将无法继续运行

  ■供热办称,居民交纳的取暖费中已经包含了换热站的运行费用

  市民鲁先生:我是煤矿机械厂第一生活区的居民,小区参加了集中供热,现在又该交暖气费了,可是物业还要每户另交31元的“换热站运行费”。居民们认为自己不应该承担这个费用。

  记者调查

  换热站亏损让居民埋单

  8日下午,记者来到煤矿机械厂第一生活区,进入小区便看见公告栏上张贴有多张通知,均是关于催缴今冬取暖费的。其中一张通知上的内容引起居民们的不满。

  “我们小区只有4栋居民楼,共有居民113户。”居民鲁先生介绍,该小区的暖气管道是通过长安区医院换热站供给的。11月2日业主委员会突然张贴通知,要求113户居民平均每户负担31元(总计3500元)的换热站运行费,原因是长安区医院换热站去年亏损7000元,医院和113户居民各负担3500元。

  部门回应

  物业:换热站亏损了

  8日14时,负责该小区暖气费收取工作的石市汇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刘女士介绍,去年冬天长安区医院换热站出现亏损,直到现在亏损问题也没有解决。但是通过换热站取暖的医院和住户不能没有暖气,如果想要换热站继续运行,需补齐亏损,只能由医院和居民两边分摊。

  刘女士表示,先交纳运行费才能交纳取暖费,现在113户居民中已经有20户交纳了31元的运行费。“供暖期马上就到了,我们不想把这个问题再拖下去。”物业公司表示,如果交纳运行费的居民达不到80%,会影响全部居民取暖。

  供热办:取暖费中包含运行费

  石市供热办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称,居民交纳的取暖费已经包含了换热站的运行费用,供热企业也对换热站有一定补贴。对于该小区物业为何将换热站的亏损算到居民头上,该工作人员表示无法解释。

  对此,河北功成律师事务所霍继强律师称,按照《合同法》、《物业服务条例》,供暖包含在物业服务当中,物业为居民提供供暖服务是协议规定,由此产生的电费、水费、人工费等运行费应包含在物业费中。另外,如果征收取暖费额外的费用,则需要有物价部门的收费许可证,按照物价部门定制的标准进行收取。

  ■新闻延伸

  五小区换热站将试点移交管理权

  在石家庄市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做好2010——2011年采暖期供热工作的通知》中记者看到,今年已确定将联强小区换热站等五个小区换热站作为试点移交给供热企业,并由供热企业指派专业技术人员对换热站进行业务指导。

  石市物业协会秘书长刘明表示,换热站交给供热企业更有利于保障供暖。物业掌管换热站泵房,为了节约成本会控制流量,比如白天少烧会儿,以节约成本,从而造成居民家中暖气不热。他介绍,在沈阳等城市,换热站都是由供热企业直接来管护,这样出现的问题较少,能够更有效地保障供暖。■文/本报实习记者解保童 赵雪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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