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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氏反射弧”安全有效性缺乏医学证据

  卫生部新闻发言人邓海华9日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国内权威认为,目前“肖氏反射弧”技术的安全性、有效性的循证医学证据不足。

  邓海华表示,对于因这一技术产生的医疗纠纷,应该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此前,华中科技大学教授肖传国因为“打人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他独创的“肖氏反射弧”技术也因此成为关注的焦点。

  邓海华说,关于这一技术,卫生部组织专家进行了多次研究,国内权威的专家们认为脊髓神经损害患者的排尿问题是一个有临床需求、技术难度很高、国际上尚未完全攻克的医学难题。利用人工体神经——内脏神经吻合术解决这个难题是一项探索性的研究,这项技术是否适用于临床应用,还要进行充分的论证。

  方舟子、方玄昌遇袭一案的民事索赔部分于前天上午也有了一审结果。继刑事判决后,石景山法院一审宣判,肖传国、戴建湘等人连带赔偿方舟子误工费500元,赔偿方玄昌医疗费、营养费2174.54元。

  法院认定,肖传国等人给方舟子、方玄昌造成的合理经济损失,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方舟子在案发后先后8次到公安机关配合调查,误工事实客观存在,但因其未提交相应的证据证明误工损失费,法院酌予考虑为500元。法院判决肖传国等人赔偿方玄昌医疗费、营养费2174.54元。方玄昌索赔的精神损失部分未获法院支持。

  宣判后,方舟子即在微博上写道,“赔偿我500元是什么意思?让我请客用的?”方舟子对记者表示,“赔偿500元,这有点搞笑”。方舟子说,他的医疗费不多,且没有留票据,因此未主张赔偿。误工损失是基于两个专栏没写,提起附带民事索赔是为了能参与到诉讼中了解案情,并不在乎赔多少,“但法院按一天62.5元计算,这个标准太低,是按农民工的标准”。方玄昌则表示,“判多少已不再重要,刑事判决已经那么轻了”。二方的代理律师彭剑表示,他将和二方商量后再决定是否上诉。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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