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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组织基础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10日06:56  深圳特区报

  据新华社北京11月9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新华社9日受权播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

  《意见》共分八部分二十七条。《意见》指出,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的历史起点,城市基层正在发生新的深刻变革,社区居民委员会承担的社会管理任务更加繁重、维护社会稳定的功能更加突出,居民群众对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服务需求更加迫切。

  《意见》指出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以服务居民群众为宗旨,以提高居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促进社区和谐为目标,着力加强和改进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设施建设,努力把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成为功能完善、充满活力、作用明显、群众满意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进一步健全完善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的城市社区组织体系,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组织基础。

  《意见》指出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坚持党的领导,把握正确方向;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居民群众;坚持政府主导,社区共同参与;坚持因地制宜,注重工作实效。

  《意见》还提出了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的目标任务:到2020年,努力使全国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的组织体系更加健全,社区居民的组织化程度明显提高;社区居民群众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社区居民自治范围进一步扩大,社区民主管理制度日趋完善;干部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社区管理和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能够满足社区居民群众的基层服务需求;政府投入与社会投入相结合的经费保障机制基本建立;内外关系更加协调,全社会尊重、关心和支持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形成。

  《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的主要职责,要求依法组织居民开展自治活动,依法协助城市基层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开展工作,依法依规组织开展有关监督活动。

  《意见》要求不断健全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体系,提出要加快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全覆盖,健全社区居民委员会下属的委员会,规范社区居民委员会专业服务机构。

  《意见》还专门就努力壮大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队伍,积极完善城市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居民自治制度,切实改善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服务设施,逐步理顺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与相关组织的工作关系等方面作出具体阐述。

  《意见》强调,要大力加强对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领导。要求城市基层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对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落实领导责任制,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切实加大经费保障力度,提高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的工作水平。

  《意见》最后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意见》精神,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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