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公布产品质量抽查结果,一成汽油不达国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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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华加油站供油正常记者曲鸣飞/摄
昨日获悉,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布的2010年第3批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超过一成的车用汽油产品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要求。
质检总局近期组织开展了2010年第3批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等22个省、区、市360个加油站销售的360种车用汽油产品,包括90号车用汽油、93号车用汽油、97号车用汽油。
抽查发现,37种车用汽油产品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要求,不合格项目涉及抗爆指数、烯烃含量、甲醇含量、硫含量等。抽查发现不合格车用汽油产品的企业包含了昆明的两家公司——昆明锦华石化有限责任公司、昆明市五华区昆骏加油站。
昨日,记者来到锦华石化有限责任公司的一个加油站点。现场不时有前来加油的车辆,生意还算不错。“不合格?我们不是自己炼的油,都是从国家的油库里拉来的。”锦华加油站一名徐姓的负责人说。据该负责人介绍,抽查发现不合格的原因是由为前后执行的标准不一样。
“7月1日开始,云南省才开始执行国三标准,而7月份以前云南省都是执行国二标准的。也就是说,7月份我们油站没卖完的油,是完全符合国二标准的,但按国三执行的话,某些含量就超标了。”该负责人说。实习记者刘明馨 (都市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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