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9日电(记者 张晓松)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布的2010年第3批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超过一成的车用汽油产品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要求。
质检总局近期组织开展了2010年第3批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等22个省、区、市360个加油站销售的360种车用汽油产品,包括90号车用汽油、93号车用汽油、97号车用汽油。抽查发现,37种车用汽油产品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要求,不合格项目涉及抗爆指数、烯烃含量、甲醇含量、硫含量等。
质检总局本次对食品、日用消费品、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农业生产资料、工业生产资料等28类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并已责成相关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抽查中不合格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依法进行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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