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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宣传走近市民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10日08:48  南方日报

  南方日报讯(记者/孙颖通讯员/晓马)记者从市依法治市办(市普法办)获悉,深圳市今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已经启动,市委宣传部、市依法治市办(市普法办)、市司法局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全市有关部门扎实有效地开展好今年第十个全国法制宣传日暨第二个法治广东宣传教育周活动。

  通知要求,各区、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发展法治文化,建设法治城市”这一主题,紧密结合本区、本单位实际,宣传活动力争体现时代性、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加强宣传形式和手段的创新,通过座谈会、党委中心组学习、模拟法庭、法律咨询、法制讲座、法律知识演讲比赛、趣味普法、法律知识竞赛、法制展览、法制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不断增强宣传的感染力和吸引力,让市民实实在在地受到法制教育。

  “12·4”法制宣传活动时间从11月中旬开始到12月中旬结束,各区、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前进行或向后延伸,其中主要活动应相对集中安排在12月1日至7日之间。

  活动期间,深圳将组织开展六项宣传活动,包括:12月4日在莲花山公园设立主会场,组织各区开展内容丰富、形式活泼的大型法制游园活动;邀请国内知名法学专家及市各职能部门领导、学者,以“法治深圳———现实与未来”为主题举办法治论坛;以“青春大运·法治同行”为主题,开展大运法律志愿者义务法律服务系列活动;开展第四届校园法律文化节活动;开展送法进企业专题活动;举办“深圳公民法律大讲堂”系列讲座。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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