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昆明拟征施工扬尘费 拆1平米缴2.21元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10日09:06  生活新报

  拆1平米缴2.21元

  昆明拟征收施工扬尘排污费

  听证代表担忧费用会转嫁消费者

  今后,施工单位在昆明市每拆迁1平方米建筑,或许需要缴纳2.21元的扬尘排污费。昨日,昆明市环保局举行了《昆明市城市施工扬尘排污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听证会。听证会一致通过了开征扬尘费的必要性,但也有听证代表对《办法》中一些细节与内容提出了质疑。有听证代表担心,收取这笔费用所增加的成本或许会最终转嫁给消费者。

  

昆明拟征施工扬尘费拆1平米缴2.21元

  近年来昆明大量工程开工,施工扬尘对空气质量的影响将日趋严重 本报资料图

  现状

  施工扬尘成主要污染源

  所谓的城市施工工地扬尘,是指除居民家庭装修、农村住宅建设、城乡园林绿化以外的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对大气造成污染的颗粒物,包括沙石、灰土、灰浆、灰膏、工程渣土等物料。而我们常常听说的可吸入颗粒物,其中很大一部分就是来自施工扬尘。记者昨日走访了云波社区的一块建筑工,工地上几乎看不到防风墙、抑尘网等任何的降尘措施,当问及一位施工人员是否采取了相应的降尘措施时,该施工人员甚至表示不知道什么是降尘。

  来自昆明市环境监测中心的数据显示,可吸入颗粒物已经成为昆明大气污染的重要污染物。据调查,到2009年8月底,昆明主城区及呈贡新区施工工地数量总计为184家,施工工地所产生的扬尘已成为城市空气污染的首要污染源。以呈贡新区为例,2009年1-7月,可吸入颗粒物的浓度值监测结果为0.122毫克/立方米,超过国家二级空气质量0.10毫克/立方米的限制标准,呈贡新区的空气质量也由2008年的二级下降为三级。特别是今年以来,大量建设工程相继开工,以及多个城中村改造项目的同时开工,施工扬尘对昆明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将日趋严重。

  事实上,《办法》的实施,就是希望通过征收扬尘排污费,利用经济杠杆督促施工单位减少扬尘的排放量。早在昆明提出征收扬尘排污费之前,大连、南京等多个城市就已经在执行类似的规定。以大连为例,大多数施工单位都开始采取了防止扬尘污染环境的措施,包括在施工路面上铺石渣、遮盖场地堆料、定期洒水等,使得大连一个月内优质天数增加了两天。

  质疑

  守法成本高 违法成本低

  在听证会上,绝大多数听证代表都认为开征扬尘费对抑制城市污染十分必要,但对扬尘费的征收额度提出了质疑。

  在《办法》中列出了扬尘排放量的核算方法:拆迁施工扬尘排放量按照拆迁1平方米建筑面积排放14.72公斤粉尘(折3.68污染当量)确定,拆迁1平方米建筑面积征收排污费2.21元,照此计算,拆迁建筑面积为100平方米的房屋要缴纳221元;每填挖1立方米沙石征收排污费0.81元;装卸1吨散流物料排放粉尘征收排污费0.6元;堆存1吨散流物料征收排污费0.3元。

  省物价局综合处副处长蔡维萍表示,如果按照《办法》中的规定实施,会导致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收费标准应该做适当的调整。“就目前扬尘费的征收标准来说,很可能造成施工单位宁愿缴纳扬尘费也不愿意采取防尘、除尘措施。”据测算,按照目前征收的扬尘费标准来说,仅为降尘成本的十分之一,容易使施工单位“出钱消尘”,而且,按照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控尘措施费用,而在实际操作中,施工单位基本无法取得这个费用,也间接影响了措施的推行效果。

  而一些听证代表则认为,征收扬尘费仅仅是手段和措施,并不是最终的目的。对于一些扬尘排放量大的施工单位来说,不仅要收取全额的扬尘费,而且必须对其执行限期整改,如果屡教不改的,将翻倍征收扬尘费。对于一些除尘设施齐全的施工单位来说,可以大幅度降低对其征收扬尘费的标准,甚至可以免征。

  担忧

  建设成本会由消费者承担

  事实上,扬尘费的开征也引起了一些市民的担忧。市民任光华就认为,一旦征收了扬尘费,施工单位会将这笔费用转移给建设单位,而建设单位最终会转嫁给普通的老百姓。“虽然扬尘费看起来并没有多少,但如果一旦成为成本上涨的理由,市民将有可能承担更多的经济负担。”

  不只是建设成本的上升,云南省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姜林就认为,在没有收取扬尘费之前,工地方有扬尘多少会觉得理亏。但当交了扬尘费以后,施工单位就可以理直气壮地去进行扬尘。 代表们认为,《办法》并没有完全体现“谁污染、谁负责”的原则。有代表提出,工地必须自己拿钱出来防尘,否则予以行政处罚。“缴纳了排污费之后不代表你可以不采取措施。恰恰相反,缴纳排污费和采取必要的防尘措施都是你必须履行的法律义务。”

  本报记者 袁野

  ■相关新闻

  临街玻璃建筑物每年至少清洗一次

  “临街建筑物外立面保洁规定”征听证代表

  本报讯 实习记者 张浩

  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决定就《昆明市临街建筑物外立面保持整洁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拟定于2010年11月26日14点举行听证。对《意见稿》是否适当,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意见稿》对建筑物设计安装防盗笼、防盗栏,或者封闭阳台、厨房临城市道路和城市广场建筑物立面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和措施。据昆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所提供的相关数据显示,昆明市主城四区、三个开发(度假)区和呈贡县对于昆明市建筑物立面外挑设施的整治工作即将结束,在总共调查统计的63815户中,只有1312户未完成整治,完成率高达97.9%。

  《意见稿》中规定,建筑物外立面设计应当综合考虑城市片区景观要求、建筑物性质与功能、建筑物造型及特色等因素,力求优美整洁,体现城市发展的定位。城市道路和城市广场两侧建筑物立面的装饰材料和色调处理须与周围环境相协调,以达到和谐、统一的建筑群体视角效果。对于临城市道路和城市广场两侧新建的公共建筑、高层建筑,其附属管道,不得暴露于建筑物外立面。

  此外,临城市道路建筑物外立面外观应当符合“五无”要求,即无明显污迹;无残损、脱落、严重变色;无乱挂、乱贴、乱涂、乱刻;无凌乱、残旧管线及广告招牌靠墙;无其他影响市容景观现象要求。不仅仅要求临城市道路和城市广场两侧建筑物外立面应当保持原貌和完整,而且对临城市道路建筑物外立面要求定期进行清洗、粉饰。《意见稿》中规定:玻璃、金属板、装饰板幕墙,每年至少清洗一次;面砖、石材(料)幕墙,每两年至少清洗一次;最长的是水泥、涂料幕墙,每三年至少涂刷一次。对于古建筑,《意见稿》中也有所提及,对其清洁或者修缮需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有违法建(构)筑物的,依法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予以强行拆除。

  凡是在昆明市居住或者工作且满18周岁的公民,即日起,都可以向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召开听证会的同时,对外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10年11月9日至11月26日。若有相关修改意见,于2010年11月26日17:00以前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信件等方式,反馈到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报名时间截止于2010年11月12日。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