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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涉贪法官认罪交保 感叹“果报自受”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10日09:41  台海网

  台海网10月10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台北地方法院审理法官贪渎案,台湾“高等法院”法官李春地及台湾“高等法院”法官转任律师的房阿生,各以200万元新台币交保,房阿生在交保时感叹“生死因缘,果报自受”。

  据报道,解除羁押的3名被告中,板桥地检署检察官邱茂荣最早获释,昨天凌晨3点半离开台北地方法院,被问到为何认罪,邱表示“李春地都认了,我还能不认吗?”李春地经家人筹齐保释金后,昨天清晨4点半走出法警室。房阿生直到昨天中午12点,亲友才从台中北上办理交保,离开时表示:“生死因缘,果报自受”。

  另有5名被告续押禁见,分别为蔡光治、陈荣和、邱创舜、黄赖瑞珍、段美月,理由是有串证、逃亡之嫌。

  法官贪渎案的受命法官何俏美当庭指出,李春地、房阿生因坦承检方指控事实,并返还贿款,没有串证之嫌,虽犯重罪,仍可解除羁押、裁定交保,但限制住居出境出海。至于邱茂荣供词虽略有出入,但可由监听译文补足,不符羁押条件,裁定释放。续押被告蔡光治5人,因皆未认罪,有串证、逃亡之嫌,符合羁押条件。

  台“最高法院检察署特别侦查组”发言人陈宏达表示,针对李春地等3名被告未被羁押,将由承办检察官研究是否提出抗告。据了解,由于李春地3人已认罪,检方抗告可能性非常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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