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临街玻璃建筑物每年至少清洗一次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10日10:38  生活新报

  “临街建筑物外立面保洁规定”征听证代表

  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决定就《昆明市临街建筑物外立面保持整洁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拟定于2010年11月26日14点举行听证。对《意见稿》是否适当,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意见稿》对建筑物设计安装防盗笼、防盗栏,或者封闭阳台、厨房临城市道路和城市广场建筑物立面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和措施。据昆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所提供的相关数据显示,昆明市主城四区、三个开发(度假)区和呈贡县对于昆明市建筑物立面外挑设施的整治工作即将结束,在总共调查统计的63815户中,只有1312户未完成整治,完成率高达97.9%。

  《意见稿》中规定,建筑物外立面设计应当综合考虑城市片区景观要求、建筑物性质与功能、建筑物造型及特色等因素,力求优美整洁,体现城市发展的定位。城市道路和城市广场两侧建筑物立面的装饰材料和色调处理须与周围环境相协调,以达到和谐、统一的建筑群体视角效果。对于临城市道路和城市广场两侧新建的公共建筑、高层建筑,其附属管道,不得暴露于建筑物外立面。

  此外,临城市道路建筑物外立面外观应当符合“五无”要求,即无明显污迹;无残损、脱落、严重变色;无乱挂、乱贴、乱涂、乱刻;无凌乱、残旧管线及广告招牌靠墙;无其他影响市容景观现象要求。不仅仅要求临城市道路和城市广场两侧建筑物外立面应当保持原貌和完整,而且对临城市道路建筑物外立面要求定期进行清洗、粉饰。《意见稿》中规定:玻璃、金属板、装饰板幕墙,每年至少清洗一次;面砖、石材(料)幕墙,每两年至少清洗一次;最长的是水泥、涂料幕墙,每三年至少涂刷一次。对于古建筑,《意见稿》中也有所提及,对其清洁或者修缮需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有违法建(构)筑物的,依法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予以强行拆除。

  凡是在昆明市居住或者工作且满18周岁的公民,即日起,都可以向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召开听证会的同时,对外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10年11月9日至11月26日。若有相关修改意见,于2010年11月26日17:00以前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信件等方式,反馈到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报名时间截止于2010年11月12日。实习记者 张浩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