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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区教育部门建议出台校园安全统一标准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10日14:14  法制晚报

  本报讯 (记者朱治华)近日,教育部教育督导团办公室公布的《关于全国开展学校幼儿园安全督导检查情况报告》显示,各地校园安全工作开展不平衡,一些地方建议从国家层面出台校园安全法或规章制度,建立学校、幼儿园“人防、物防、技防”建设的全国统一标准。

  今年以来,我国几个地区曾发生幼儿园安全事件。教育部于今年8月,向各地印发了《关于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要求各地集中开展一次校园安全工作专项督导检查。

  幼儿园安全民办不如公办

  根据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向教育部汇报的督导检查情况,教育部教育督导团办公室形成了《关于全国开展学校幼儿园安全督导检查情况报告》,报告显示,各地各学校在加强校园安全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

  总体表现为,经济发达地区学校、幼儿园好于经济欠发达地区学校、幼儿园,城市学校、幼儿园好于农村学校、幼儿园,公办学校、幼儿园好于民办学校、幼儿园,中小学好于幼儿园。

  部分幼儿园无110报警系统

  据介绍,不少地方学校、幼儿园保安人员缺口较大,部分保安没有经过专门培训。

  另外,部分学校、幼儿园无110报警系统,部分学校、幼儿园无视频监控设备,部分学校、幼儿园无专用防暴器械,部分学校、幼儿园无卫生室、灭火器和应急灯等。

  部分民办机构办学不规范,安全隐患多,安全管理经费和措施不到位,成为校园安全工作的薄弱环节。

  建议

  国家出台校园安全统一标准

  根据教育部教育督导办公室的报告,一些地区的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实际,提出了一些建议。

  一些地方建议有关部门研究建立校园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从国家层面出台校园安全法或规章制度,建立学校、幼儿园“人防、物防、技防”建设的全国统一标准,推动校园安全工作均衡发展。

  建立校园安全防范联动机制,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综合治理。建立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定期检查制度,加强对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监管。

  另外建议进一步加强对未注册民办幼儿园的监管、引导和规范,进行全面排查,对按要求自查整改合格的幼儿园,纳入政府的校园安全监控体系,完善安全措施。

  对不合格的幼儿园要坚决取缔,消除安全隐患。规范社会培训机构、培训班等安全管理,不留隐患。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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