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今日电(驻京记者孙佳音)在国台办今天上午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范丽青介绍了《海峡两岸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9月12日签署后的落实情况。
协议签署以后,双方知识产权主管部门继续推动两岸行业团体举办知识产权论坛,已于今年9月、10月先后举办第四届两岸商标论坛、第三届两岸著作权保护论坛。今年12月还将在台湾举办两岸专利论坛、品种权保护研讨会。
范丽青表示,大陆有关方面已同意于11月22日起,受理台湾同胞提出的专利、商标、植物新品种申请的优先权请求,有关规范将于近日发布。此外,在大陆版权主管部门完成相关手续后,台湾著作权保护协会即可开始办理台湾地区音像制品进入大陆市场的认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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