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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生的儿子她不想管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11日01:50  华商网-华商报

  本报安康讯(记者 李振)11月8日,镇坪县法院调解了一起非婚生子抚养纠纷案件。17岁时,她和同居两年的19岁男友生下儿子小明,后来她外出务工,又与他人结婚生子。如今小明已经6岁了,却得不到生身母亲的关爱。

  涂红(化名)与朱明(化名)恋爱并同居生活了两年后,17岁的涂红生下儿子小明(化名),儿子刚满1岁时涂红便离家外出务工,此后对儿子不管不问。涂红随后又与他人结婚,又生育了两子女。朱明以小明的名义将涂红告上法庭,要求其尽母亲的责任,并请求其每月付抚养费400元至孩子18周岁。

  经镇坪县法院法官调解,涂红答应每月付100元抚养费直至儿子独立生活。法官表示,非婚生子与婚生子在法律上的权利是同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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