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杨华云)面对一些地方屡禁不止的烟花爆竹违法行为,七部委继续强化对烟花爆竹生产、运输、燃放等环节的监管。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转发安监总局等七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控制生产企业数量,对不符合当地烟花爆竹产业发展规划和国家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的,一律不予许可。到“十二五”末,全国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数量比“十一五”末减少20%。
作为高危产品的礼花弹,此次七部委要求禁止生产药物敏感度高、药量大、燃放无固定轨迹等危险性大的产品,淘汰对环境污染严重的产品;并建立礼花弹生产企业国家备案公示和统一产品标识登记管理制度,对礼花弹生产、销售、运输、燃放和进出口全过程实行严格管控。
对于个人燃放的小礼花类、摩擦类、烟雾类和内筒型组合烟花等危险性大的产品品种,该意见要求质检部门修订有关产品质量技术标准,取消这些品种。
烟花爆竹的运输环节要求更为严格,该意见要求道路运输烟花爆竹,必须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并加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系统,实行运输全过程监控。承运人、运输车辆及驾驶员、押运员,必须持有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相关资质、资格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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