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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福利政策”是变相的利益输送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11日02:40  现代快报

  杭州市出台《人才专项用房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在未来3年内,安排土地1500亩,建设人才专项用房150万平方米,两年完成。价格上实行政府定价,原则上不超过同类地段新建商品住房市场价格的50%(11月10日《21世纪经济报道》)。这事一经披露,立刻遭到舆论的批评,被作为“富福利”政策的又一佐证。

  “富福利”一词语出清华大学教授秦晖。今年年初,秦晖在北京举行的一个经济学家年会上就表示,“许多福利政策出现了‘富福利’现象,即给弱者的福利往往没有给特权者的福利增加得快。”言犹在耳,“富福利”现象却出现于更多新闻,愈发刺激民众。先是高端人才房补事件让深圳饱受争议,后有杭州亦决定用低价房来吸引人才。

  所谓人才,尤其是高端人才,往往拥有更高的谋生本领,收入方面已经处于社会的中高端或者高端行列,政府若再奉上限价50%的黄金地段住房,实在与政府应尽的“雪中送炭”分内之职南辕北辙,成了“锦上添花”。正如复旦大学住房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陈杰所说,“一个公共服务型的政府只应该做托底的事情,关注最底层的福祉就够了。”但在一个均价已经超过2万的高房价城市中,有多少求“蜗居”而不得的“穷人”期盼中的廉租房保障房姗姗来迟,或者即便建,也是“打发”在偏远的城郊,交通教育医疗等资源极度匮乏,更不要说政府能有“限价50%”的豪爽了。

  同样是市场经济,买不起房的人就不得不忍受高高在上的房价,而政府眼中的“高端人才”就可以坐享黄金地段限价50%的“富福利”。这样的“福利”,只能使富者愈富,穷者愈穷,有悖市场经济中政府的应尽职责。

  更何况,以扶持人才的名义出台的专项用房建设计划,其人才的认定、住房申请等程序显然漏洞颇多。杭州市委人才办科干处处长表示,人才专项用房申购办法的惠及面将更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等各行各业,只要符合条件的人才,都可享受人才专项用房。如果连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人员都囊括进人才专项房计划的话,不知相关部门如何监管其中的寻租漏洞?虽然杭州市规定已经购买了商品房的人才,不能再购买专项房,但政策执行中如何防范“已经购买了商品房”的人才不会以其他方法曲径通幽获得专项房?购买了专项房的人才,如果再以市场价出售专项房,不就等于政府拱手相送上百万的福利吗?这又如何符合政府解决人才住房问题的美好初衷?要知道,150万平米,一平米按2万算,限价部分就等于150亿的公共财政支出啊。这不是一种变相的利益输送吗?

  (蔡晓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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