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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岁小伙建黄网获刑十年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11日03:10  信息时报

  信息时报讯 (记者 闫晓光 通讯员 范敦强) 一小伙儿开设色情论坛,另外两小伙儿管理色情网站,三人虽自始至终未曾谋面,却因为共同的“兴趣”而结缘。昨日,记者获悉,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分别判处三人有期徒刑10年6个月、4年和2年。

  2009年5月,陈某先后创建了“天下灵通”和“开心休闲论坛”两个网站,注册会员可以浏览网站里的相关内容。为增加会员人数和网友的浏览点击数,陈某开始在网站上传播具体描绘性行为或者露骨宣扬色情的图片、文章等信息。

  2009年8月,眼看网站点击数和会员人数已具备一定的规模,陈某便开始为提供色情服务的桑拿场所进行宣传,并按每月200~300元、每季度500~800元不等的价格收取广告费。2009年8月至12月间,陈某共为20多家色情场所在网站上宣传,共计收取广告费约2.5万元人民币。

  史某、盛某是“开心休闲论坛”的注册会员。为了能够浏览网站的更多内容,提高自己的浏览权限,两人于2009年6月、11月分别向陈某提出申请,相继成为该色情网站的管理人员。其中,史某成为“超级版主”,盛某成为“东莞版实习版主”。两人主要负责对网站进行管理、编辑和维护,特别是对描述嫖娼过程过于简单的帖子或没有上传色情图片的帖子进行删除,对于上传色情图片的帖子进行加分和回复,以便吸引更多网民点击和浏览。

  2009年12月16日,陈某、史某、盛某在网上发布淫秽信息时被东莞警方抓获。此时,该淫秽网站的会员数已达到70968名。随后,检察机关对三名涉案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

  经查,陈某网名“傲狼”,1987年4月9日出生于广东省清远市;史某,1981年9月30日出生于辽宁省本溪市;盛某,1980年12月23日出生于湖北省黄梅县,三人也是在受审时才第一次相见。

  昨日,法院分别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陈某等三人10年6个月到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1分2分3分4分5分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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