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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老工伤”纳入工伤保险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11日03:27  人民网-人民日报

  本报南宁11月10日电(记者庞革平)受国企改制等因素影响,我国不少地方的“老工伤”职工都面临待遇难以保障的尴尬境地。今年底,广西南宁市将把全市“老工伤”人员全部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以破解这一难题,确保让“老工伤”人员安心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老工伤”人员是指在企业参加工伤保险之前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已被认定为工伤并经劳动能力鉴定有伤残等级的工伤人员。由于历史原因,这些“老工伤”人员工伤待遇往往难以得到妥善保障。

  据调查,南宁市目前共有“老工伤”人员2000多名。

  2009年,南宁对工伤伤残津贴人均月调增199.08元,工伤护理费人均月调增85.46元,供养亲属抚恤金人均月调增76.11元。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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