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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阳出现2万元燃气滞纳金 公司昨给免了

  关注“3000元天然气滞纳金”事件

  9日、10日,成都商报连续报道了市民汤女士收到3000多元的天然气滞纳金一事,引发市民关注。昨天,同样住在麓山国际社区的胡先生致电成都商报热线86613333-1,称自家上月缴了2000多元的滞纳金。调查发现,跟汤女士有类似经历的远远不止胡先生1人。

  成都商报的报道还引起了双流华阳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的重视。昨天,该公司经理刘全有表示,只要不是恶意欠费,用户到公司财务部说明情况,公司都能减免产生的滞纳金。而昨天,公司才全部免除了两名用户分别为2万多元和1000多元的滞纳金。

  市民反映

  银行卡余额不足 滞纳金积了2000多

  在麓山国际社区居住的胡先生说,因开通天然气供气时办理了银行代扣业务,但后来因银行卡余额不足,代扣气费业务没进行。直到今年10月,他才发现已欠气费5000多元,还产生了2000多元的滞纳金。

  胡先生说,天然气公司应该把催款通知告知用户,无限期累加滞纳金不太公平。

  “我们担心有滞纳金,不到两个月时间就要跑去天然气公司营业厅查看余额。”住在华阳怡丰新城的李女士说,她家的天然气缴费是先预存,每次预存100元,她很担心预存的气费使用完后产生滞纳金。

  公司回应

  每月要减免五六个2000以上的大单

  为什么类似问题多集中在华阳?

  成都商报记者昨天在双流华阳天然气公司财务处了解到,公司每月购气要花500多万元,但现在一年的欠费就达1200多万元。财务处工作人员范女士说,滞纳金根本没有进入预收款项当中,有些用户已有好几万元的滞纳金,只要证明不是恶意欠费,大多都给予免除或大幅减少。

  “我们从来不会把收取滞纳金作为增加收入的方式,只希望尽快能收回原本的气费。”公司经理刘全有说,收取滞纳金是有区分的,按照恶意和非恶意两种。一般情况下,他们多次送达催款通知书,对方都拒绝付费,甚至拒绝签收的,他们会认定是恶意欠费用户。如果用户是因为忘记缴费、出门在外或没有收到催款通知等情况,都会认定为非恶意欠费。用户只要向公司财务部提供相应的欠费理由和证据,公司就会相应减免滞纳金。对于此前成都商报报道的汤女士,天然气公司最终将其产生的3000多元滞纳金减少到了500元。而胡先生可能因为没有及时向公司提出异议就直接缴纳滞纳金了。

  刘全有介绍,昨天公司才全部免除了两名用户分别为2万多元和1000多元的滞纳金。“我每个月都要签5~6个减免单。”刘全有说,按公司规定,需减免滞纳金的金额超过2000元,都会送到他这里签单,2000元以下滞纳金财务处可直接减免。

  “我们会加大公司管理力度,加强和各个小区物业公司的沟通,要力争将催款通知都送到每一个用户手中。”针对麓山国际社区一些用户反映未收到催款通知的问题,刘全有说,去年的催款通知都全部下发了。今年6月由于发改委调整气价,他们停收了3个月。为杜绝催款通知未送达的情况,公司会加大管理力度,并考虑通过短信提醒等方式,让催款通知能及时送到每一位用户手中。

  施杰昨向省政协提出书面建议

  立法为天然气滞纳金封顶

  滞纳金缴纳总额应设定上限,按照《合同法》相关规定,不超过气费的30%。昨天,全国政协委员、省政协立法咨询员、四川鼎立律师事务所主任施杰正式向省政协提出书面的立法建议,建议《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修订时应修改关于滞纳金的相关条款。

  施杰在建议中提到,《条例》第15条规定,逾期不缴费的,燃气经营企业可以催缴,并可对生产、经营性用户收取每日不超过应缴燃气费1%、对居民用户收取每日不超过应缴燃气费3%。的滞纳金。但现行的《条例》没有规定供应企业强制性的催缴义务,对滞纳金的缴纳没有设定上限,以至于产生累积效应,造成“滞纳金”病毒式增长,这对处于弱势一方的消费方来讲明显不公平。

  施杰表示,四川地方立法机关应尽快对《条例》进行修改,为滞纳金总额设置上限,同时就天然气公司的告知义务予以明确。

  成都商报记者 赵倩 实习记者 马想斌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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