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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辩走入绝境?

  “很多时候,刑辩律师辩你的,法官判我的。”

  “随便翻开判决书去看,不采纳刑辩律师意见是常态,采纳刑辩律师意见则成为例外。”在权威人士聚集的中国法学会第三届刑辩论坛暨刑事辩护高峰会上,北京知名刑辩律师张燕生进行了题为《刑辩的绝境》的演讲,指出刑辩律师的辩护意见采纳率极低,已经将刑辩律师逼入绝境。这引起了法律界人士对刑辩律师前景的极高关注,一些律师、法官、检察官纷纷从不同角度发表了或支持或反对的意见。

  今年7月,在中国法学会第三届刑辩论坛暨刑事辩护高峰会上,有着10多年刑辩经历的北京知名刑辩律师、全国律协刑辩委员会委员张燕生在《刑辩的绝境》演讲中称,多年来的刑辩经历让她发现,很多时候,刑辩律师辩你的,法官判我的,有的法官漠视刑辩律师的辩护意见,已经到了非常极端的程度。“随便翻开判决书去看,不采纳刑辩律师意见是常态,采纳刑辩律师意见则成为例外。”

  她说,在演讲之前,法学会帮她做了一个小调查,向五个省七个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刑庭庭长、副庭长了解法院对刑辩律师辩护意见的采纳率。结果是:1人表示对刑辩律师的意见会采纳,但没有说明有多少被采纳;1人表示从未遇到过这样的情况;5人表示基本不采纳或很少采纳,占到72%。张律师认为,由于数据太少这个结果可能不够准确,但至少说明在七个法院的领导层中,有六个法院的领导层,对刑辩律师的意见并不重视。

  相比之下,根据《检察日报》今年1月4日的报道,检察院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法院采纳率超过80%。为此,张燕生称,刑辩律师凭着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精湛的辩护技能去执业就能有所作为、就能得到鼓励的说法几乎成了“美丽的谎言”。

  热线大家谈

  如果你是刑辩律师,你怎么看自己的执业前景?你遇到了什么困惑?

  如果你是普通市民,你对刑辩律师有什么期望?

  如果你是法官、检察官,你又有何好的建议?……

  今日,成都商报开通热线电话86613333-1,请大家积极发表意见和建议。

  张燕生

  找不到职业成就感

  昨日,张燕生律师接受了成都商报记者采访,张律师用自己的亲身经历讲述了刑辩之难。

  张律师说,一起发生在福建的重大投毒案,疑点重重:毒源不清楚、重要证人的证言有矛盾、被告人一直在喊冤。她从2004年开始介入这起案件,一直到现在,花了几年时间,收集了大量证据,尽管从很多证据显示的来看,被告人都不足以被判死刑,但最终还是被判了死刑。现在最高法院复核,她称自己还在努力。

  在张律师的刑辩经历中,类似的无奈还有不少。曾经手的一起涉及奶粉问题的刑事案辩护让她感觉特无助。张律师说,受害婴儿的父亲找奶粉厂家谈判,结果被指控敲诈勒索。她发现此案就是一个普通的消费纠纷,却上升到了刑事犯罪,她从法理上充分论证此案被告人是无罪的,但她的意见不仅没被采纳,还遭到该企业向司法部门的投诉,她再次感到刑辩的无助。

  张律师依据自己多年的刑辩经历称,最近几年,刑辩律师的生存环境越来越艰难,危险性大,找不到职业成就感,花了很多精力没有结果,“很多时候感到很绝望。”张律师希望完善刑辩律师制度,保障刑辩律师的执业。

  同行说

  支持:检察官转岗当律师,观念就不一样了

  律师们对此感触也非常深,但说法却不尽相同。

  邦到道律师事务所李长青律师说:“近来一直在思考自己是否适合从事律师职业。但是如果逃离,似乎也找不到一种更适合自己的职业,心灵已经被一种无处可逃的感觉罩住。”

  先知律师事务所陈广生律师说:“承办刑事辩护案件,虽然我们尽到了最大努力,但是,我们的辩护意见被法官的四个字‘不予采纳’给毙了。我们无颜面对当事人。”

  曾代理多起国内有重大影响案件的著名刑辩律师陈有西说,他看见张燕生律师在会上流泪,律、检的观点针锋相对。

  陈律师说,他所在的京衡律师集团,有很多人是检察官转岗的。他们当律师不到半年,观念就会大变,说的都是“律师话”而不是“检察官话”了,“一个人只有身临其境,才会有真正的对弊端的认识。”

  反对:审查证据不如检察官细致,怎能发现破绽

  不过,也有一位律师提出了不同看法:从阅卷的深入程度看,公诉人和法官的阅卷时间都长达一个多月,复杂的案件还要审查几个月,要制作阅卷笔录,详细的案件审查报告,报告中承办人要对证据进行列举和分析论证,说明采信或不采信的理由,有的还要上检委会、审委会集体讨论把关。法官对每一页证据都逐页仔细审查过了,而律师呢?他们只是赶到检察院或法院匆匆复印部分案件资料就回去了,在检察院或法院阅卷的时间最多不过半天,他们怎么能够审查得比公诉人和法官还细?“既然他们没有做更细致的证据审查,怎么能够发现检察官和法官没有发现的破绽?”

  成都商报记者 曹晓乐 杨小波

  法官说

  想提高采纳率不可高谈阔论

  一名自称是刑事法官的网友写了一篇《也读刑辩的绝境》:法官对检察官或者律师的意见采纳与否,采纳多少,不能成为衡量法官重视谁的意见的理由,因为,案件事实决定了被告人要被判多重的刑。

  成都市一法官称,刑辩律师虽然要全力维护被告人的权益,但也只能在现行的法律框架之下,一些超前的法律观念虽然有一定的道理,但没有现行法律法规的支撑,法官不可能作出“超前”判决。有时在庭上,刑辩律师说得慷慨激昂,与公诉人争得面红耳赤,旁听群众看到的是热闹,但法官看到的却是两方没在一个法律体系内争论。所以刑辩律师想提高辩护意见的采纳率,在目前的法律规范下,最好是对公诉人的具体意见有针对性地辩护,而不是抛开现行法律高谈阔论。

  检察官说

  在罪与非罪的问题上

  检察机关非常慎重

  张燕生在其博客中写道:将该演讲稿给某市检察院反贪局长看后,该反贪局长连夜在稿子上做了两页的批注。该局长认为,刑辩律师受聘是全面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能刻意去追求能否获得无罪判决。

  对于张律师的说法,成都市一名检察官称,很多当事人包括一些刑辩律师对检察机关的角色有误解,认为检察官就是一味地追求判刑率,非要使被告被判得越重越好。实际上,检察机关也是法律监督机关,同样要保证被告人的合法权利。所以,不管是对被告人有利的证据还是不利的证据,检察机关都会收集,在起诉的时候就会把对被告人有利的情节考虑进去,这样留给刑辩律师的辩护空间确实就不大了。

  如果刑辩律师提出公诉人忽略的罪轻情节和观点,只要查明属实,法院一般都会采纳,公诉人也不会有异议;但如果刑辩律师提出的是罪与非罪的问题,采纳率肯定不会高,因为在罪与非罪的问题上,检察机关是非常慎重的,不是很有把握的一般也不会移交起诉,反过来说,一旦某个公诉案子的被告人最终被判无罪,具体承办的检察官就将承担工作失误的责任。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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