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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庄撤并不得强拆强建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11日04:08  大河网-河南商报

  11月10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规范农村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

  会议指出,有的地方违背农民意愿强拆强建,侵害农民利益。

  会议强调,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涉及村庄撤并等方面的土地整治,必须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自主决定,不得强拆强建。严禁违法调整、收回和强迫流转农民承包地。坚决防止违背农民意愿搞大拆大建、盲目建高楼等现象。(据新华社电)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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