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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县国土资源局调查占地事件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11日05:47  燕赵晚报

  《村集体水井地盘被蚕食?》追踪

  本报记者 杜慧

  往日报道:赵县圪塔头乡林子村中央有一口水井,供村里三百多户村民吃水。最初,这口水井附近是一片空地,可这两年,这片空地却被小卖部和村卫生所占用。此外,村卫生所的厕所距离井口不足5米,村民担心水源受污染。

  此事见报后,引起了圪塔头乡和林子村相关领导的重视,他们立即将村卫生所的厕所拆除,还以非法侵占公共用地为由将小卖部主人起诉至赵县人民法院。(详见本报7月9日A9版、7月13日A6版报道)

  最新进展:11月9日上午,圪塔头乡一任姓负责人告诉记者,前不久,赵县人民法院范庄法庭裁定此案不在法院受理范围之内,建议他们向赵县国土资源局反映此事。这之后,他们立即整理相关材料,并递交到赵县国土资源局。

  随后,记者联系了赵县国土资源局,法规科一王姓负责人表示,他们正在立案调查此事。按规定,村集体土地不属于任何个人,侵占集体土地属于违法行为。他们已查明小卖部主人未取得水井附近土地的使用权,所以他们会按程序给予相应处罚。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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