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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多部门咋就堵不住“破墙开店”?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11日05:47  燕赵晚报

  本报记者 杜慧 苗静

  《五栋居民楼,破墙开店近百家》追踪

  本报关注破墙开店现象系列报道引起了广大读者的关注,连日来,多位读者反映自己所住小区的破墙开店问题,噪音、油烟污染等扰民的情况让居民厌烦、无奈。他们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问题,但都没有结果。那么,破墙开店究竟应该谁来管?记者以居民身份进行了一番暗访。

  居民反映

  饺子馆吵得老人睡不着觉

  家住合作小区42号楼C栋2楼的路先生对“破墙开店”现象深恶痛绝。“把房子拆得乱七八糟,还整天吵吵嚷嚷的,太扰民!”路先生说,临街的42号楼B栋和C栋是住宅楼,但一楼住户几年前纷纷破墙开店,开了几十个小店铺,每天人来人往。住在二楼的多是老年人,深受其害。

  路先生说,他家一楼把房子改成了三个门脸,常年对外出租。今年上半年,在没有征得周围业主同意的情况下,把其中一个门脸租给了一个饺子馆。“这家饺子馆每天早晨9点到11点多,一直有人剁馅,‘咚咚咚’地一刻也不停,吵得人心烦。”路先生说,他年纪大了,这声音让他没法休息。他们二十多户居民向辖区居委会及相关部门都反映过, 居委会也进行过协调,可没效果。

  像合作小区这样虽经居民多次反映,但得不到根治的情况还有很多。那么,破墙开店为何难于治理?11月10日,记者选取合作小区作为样本,以合作小区居民身份,将该小区42号楼破墙开店扰民的事向涉及的6个部门进行了反映,看看这事能不能解决。

  记者暗访

  规划、环保、工商都表示可以管

  合作小区属新华区西苑街道办事处,该办事处城管科工作人员说,他们尽快到现场看看,与相关商户进行协调。居民也可向12319城管热线反映,治理力度会更大一些。

  新华区城管局一名工作人员表示,破墙开店行为是不允许的,房东私自改变住宅结构,属于规划部门管辖。剁馅声为噪音,归环保部门负责。城管部门只负责占道经营。

  新华区规划局一位工作人员说,未经规划部门批准,擅自改变住宅房屋的使用性质,规划部门可以查处。但是他们只能下发违章通知书,限期封堵,不能强行执法。如果没有效果,只能移交街道办事处处理。

  接到记者的投诉后,新华区环保局一位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会尽快过去查看。

  新华区住房保障局的工作人员表示,破墙开店应该由规划、城管部门来管。如果楼上的居民认为破墙开店者改变了房屋结构,威胁到了房屋安全,经相关部门鉴定确有其事,房管部门可以处理。

  新华区工商局一位工作人员说,如果这些门脸没有经过周围居民同意,没有取得营业执照,他们会以无证经营将其查处。

  专家观点

  应避免“多头管谁都不管”

  河北省专家献策团专家、石家庄市委市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副主任李树声认为,破墙开店行为是绝不允许的,应坚决反对。

  他说,按照有关规定,破墙开店监管工作涉及多个部门,执法主体很多,如城管、工商、房管、规划等部门,确实会出现多头管理,谁来主抓的问题。他认为,城管部门应负总责,其他部门积极协助,形成一个协调联动机制,避免出现“多头管理,谁都不管”的现象。

  为此,有关部门应转变工作态度,树立“有问题就管”的工作作风,履行公民赋予职能部门的权力和责任。只要职能部门真抓共管,破墙开店现象会得到有效的遏制。

  网友声音

  别给扰民的商家

  办执照

  一些网友和读者认为,破墙开店现象之所以愈演愈烈,与有关部门监管不严密不可分。

  网友一冉认为,多头执法的结果是有利可图的时候,每一个执法主体都抢着去执,让当事人苦不堪言;而无利可图、要得罪人的时候,又没有一个主体愿意去认真做工作。至于最后真的出了问题,也会因“法不责众”,没有一个主体实实在在地承担责任。

  很多网友和读者不支持破墙开店行为,认为不仅影响市容市貌,而且还非常扰民,建议有关部门加大监管力度,其中一点就是严禁给破墙开店者办理营业执照。网友浪子认为,居民住宅非商住楼,在商家注册的时候应该不允许,因此工商部门应严格把关。

  读者王先生说,他们小区临街一楼多数已破墙开店,按规定,这些门脸在办理营业执照时,需提供一份不扰民证明,其中就要经过周围业主的同意,可这些门脸的商户没有经得他们的同意,也取得了营业执照,这让人匪夷所思。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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