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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内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全覆盖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11日07:52  内蒙古晨报

  □记者 张彩霞

  本报讯11月10日-11日,全区工资集体协商经验交流会在包头市召开,来自全区各盟市的代表就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进行交流和学习。记者从会议上了解到,按照自治区的总体规划,我区要在3年内(2010年至2012年)基本完成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全面覆盖。

  会上,包头市、赤峰市、燕京啤酒(包头雪鹿)等单位做了典型发言,与会代表从中学习先进经验,以便更好地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目前,全区大约有11万户企业,其中涉及工资集体协商综合性或专项性合同的有2万多户,签过工资协议的仅有7000多户。

  据介绍,工资集体协商就是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依法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分配形式以及工资收入水平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并在协商的基础上签订工资协议。

  按照自治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的意见,对于实行年薪制的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集体企业,以及其他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协商的重点要放在职工的工资福利随企业和效益增长而提高和与企业主要管理人员工资保持适当的比例上;国有企业转制过程中,应就职工分流安置、转岗或重新分配工作的工资标准、福利待遇、下岗职工的经济补偿标准等内容进行协商;对于生产经营不正常、经济效益较差的企业,应主要协商工资支付办法、基本工资、最低工资标准、社会保障缴纳和基本生活保障等问题,重在建立职工工资的支付保障机制。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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