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佛照明被证监会警示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11日08:48  南方日报

  南方日报讯(记者/沈文金)自下半年以来,佛山上市公司佛山照明连续在信息披露上出现了重大失误,被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警示并责令公开说明情况。昨日晚间,佛山照明发布公告称,信息披露出现失误系因公司董秘办工作人员疏忽,“近期将引入专业人才专职负责董事会秘书工作,并对信息披露出现差错的有关人员实现问责。”

  据了解,8月18日,佛山照明发布《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但会议地点却出现“自摆乌龙”,“公告中的会议地点为公司五楼会议室,但实际会议地点为香港的佑昌灯光器材有限公司会议室。”佛山照明表示,出现会议地点错误是因为董秘办工作人员在准备公告文稿时,直接复制了之前的公告内容,但在修改的过程中,只关注到会议的日期、参加人员和通过的议案等内容,而忘记了修改会议地点,公告文稿在传递审核过程中,也未关注到会议地点上的错误。

  继此次信息披露出现问题后,10月26日,佛山照明发布的《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披露的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出现错误。据了解,由于疏忽,佛山照明工作人员在统计公司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名册时,未考虑到自然人股东庄坚毅(庄为佛山照明前董事长,因涉嫌内幕交易被广东省证监局调查)所持有的8404132股(B股)属于高管限售股份,而错误地按其实际持有的股份数量将其列入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之中,造成了庄坚毅在三季度增持的假象。佛山照明表示,“实际上公司在2010年中报已经披露时任董事长庄坚毅持有的股份数量为8404132股。而公司在按程序审议三季报时,没有关注到这项内容,最终导致错误信息的披露。”据了解,佛山照明是在看到部分媒体的质疑后,才发现此问题。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